联合国于1954年建议所有国家设立“儿童日”。
1959年的11月20日,联合国大会通过了《儿童权利宣言》。
1989年11月20日,联合国大会正式通过了历史上广受认可的人权条约——《儿童权利公约》,全世界就维护每个儿童共享的、不可剥夺的各项权利做出庄严承诺,为实现儿童权利提供了伦理和法律框架。
从1990年开始,联合国以每年11月20日为“世界儿童日”并举行纪念活动。
就儿童问题促进国际共识,提高全世界儿童的权利意识,促进儿童保护、福利和教育等事业的发展,改善儿童福祉。包括:
生活中享有尊严
有安全保障
受到公平的对待
不受压迫
享有公平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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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海报制作 丁倩
编辑 \ 丁倩
审核 \ 刘铁峰
三审 \ 答朝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