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难|律师最痛恨的事儿,没有之一 !

学术   其他   2024-10-12 16:52   河南  


编者按:据说,近期很多客户对于律师投诉的理由集中在交费后案件无进展。也就是卡到法院立案环节,投诉要求退律师费。法院不依法立案已经成为律师最痛恨的司法恶习,没有之一!


立案难,律师最痛恨的事儿,没有之一 !


“夺人饭碗,如同杀人父母”,有法不依,以立代审,强制调解等人民法院这些故意不立案或拖延立案的作妖行为,让广大律师深恶痛绝,咬牙切齿!‍‍‍
众所周知,律师和当事人之间建立委托关系的核心就是信任,信任来源是律师的专业能力和职业道德,简而言之就是专业和人品;专业源于律师对于法律的的经验和理解;人品源于律师办事理念和诚信;信任的建立来之不易,是世界上最难两件事情的结合体:“首先律师要把相信法律的法治思维灌输给当事人,然后还要让当事人心甘情愿的为此支付费用”
法律共同体,法官、律师同一个学校毕业,读的同一本法律,法律由通过一个机关制定,法院的上级法院和上级法院的上级制定的司法解释和意见,以及每年的宣传和会议精神都让人热血沸腾,好像幸福就在明天,“立案从此不再难,一下过了几十年立案一年更比一年难”,原本以为立案登记制改革、网上立案都能积极解决立案难的问题,但法律法规和硬件提升的先进性都不能改变立案难的现状,立案机构的上层制度安排和绩效管理制度导致了立案难的根本原因,法院的共同体也无奈故意痛苦的作妖。‍‍‍‍‍
民事诉讼法的修改为的是提高审判效率,增加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修法缩短了审限,提高了效率,一个立案难,所有的努力都回到了原点,比修法之前时间更长了,只不过现在是在立案前,把问题转嫁给了当事人(人民群众),法院只要把好立案关,就“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了”现在立案几个月,审案十几天!
立案难司法恶习的弊端我就不一一列举了,傻子都知道,法律共同体是经过考试多次筛选的,智商问题不大,经过官方认证,明知不可为而故意为之就是这么任性和愚顽!
“对于律师来讲,为何立案难是律师最痛恨的事儿,没有之一 ”!让广大律师深恶痛绝,咬牙切齿呢?
因为立案作妖,一个案子反复无故或无理被驳回,甚至以立代审,审核条件苛刻,来回折腾几个月立不上,几个法院相互推搡,强制诉前一调解几个月,随着时间的推移,还没有等案件立上,当事人一百度,一翻法律条文,发现:“怎么和法律规定的不一样呢?”,就这样,很简单的就打破了律师和当事人之间来之不易建立起的信任,信任的破裂直接导致委托关系的破裂,委托关系的破裂就导致客户申请退费,由于没有立上案,一般全额退款,但工作没有少干,和法院沟通立案比开几个庭都难,立案难让律师前期付出的一切努力都变为了泡影,不仅没有挣到钱,倒贴钱还丢了客户和客源,这不是“夺人饭碗“,还能是什么?
立案问题,已经让老律师变法盲了!整的老律师都不会了,民事诉讼法和经验已经失效了,立案已经没有规律和经验可遵循了!反复折腾立不上案和诉前强制调解不算审限,与法院业绩无关,但老百姓心里有本账!先不说最后判决的公平公正了,就算到法院走程序也是真的不容易!律师都不会了,何况当事人呢?我觉得让 A 法院立案庭的庭长或的法官去 B 法院微服私访立案,估计也不好立上“三不两直”真的可以试试!
法院也不容易,律师都能理解,律师经常换位思考,一忍再忍;但换位思考,不能老让律师换位思考,法院您倒是也换位偶尔思考一下,谢谢啦!
以上是我内心的真实感受,恳请广大法律共同体师长同仁指教,本人虚心请教,求真知!



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实底,是未见之事的确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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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律师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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