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号)
一、各级供热管理部门
(一)在11月16日-19日降温期间,按照区(县)、局长和工作人员三级值班,手机、电话保持畅通,要每2小时通过供热智慧监管系统发现预警问题并及时督促企业处理。
(二)加强对重点区域(投诉集中、群众意见大、保供暖有问题)重点看守,发现问题隐患及突发供热故障第一时间到现场指挥处理,并向市住建局报备。
(三)对重点管控区域,要建立与街道社区协同工作机制,一旦发生突发性的供热问题,街道社区要立即组织百姓的解释说明,争得理解支持。
(四)要按照调度机制做好升温蓄热的监督检查。
二、各供热企业
(一)从15日24时起立即升温蓄热,热电联产企业(洁净能源集团、大发能源分公司、华能电厂和国电电力)、大型区域锅炉房(供热面积在500万平方米以上企业)要稳步进行管网提温,保证居民建筑物充分蓄热,确保平稳渡过此次降温天气。
(二)对频繁发生管网故障区域抢修队伍必须配备到位,做到随时做好抢修准备。
(三)做好服务工作,必须畅通诉求电话,及时解决用户反映的供热问题,确保群众满意。
三、按此调度令,各地区供热管理部门要对供热企业诉求电话、值班值守、升温蓄热、供热运行等情况进行检查,市住建局将组成检查组,对各地区供热管理部门和供热企业落实情况进行抽查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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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集: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 吉存
编辑:婧琦
美编:海健
校对:华铮
主编:吕彬
监制:穆军 高忠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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