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奇(资料图)
据高检网12月12日消息,日前,江西省上饶市万年县委原书记毛奇涉嫌受贿罪一案,由江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新余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毛奇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新余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毛奇利用担任上饶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挂职万年县委常委、副县长,万年县汪家乡党委书记),万年县委副书记、县长,万年县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今年7月26日消息,毛奇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11月3日消息,毛奇被双开。
经查,毛奇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搞两面派、做两面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活动安排;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人事工作中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违反廉洁纪律,搞权权交易,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毛奇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严重损害党员干部队伍形象,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规定,经江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江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毛奇开除党籍处分;由江西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终止其江西省第十五次党代会代表、上饶市第五次党代会代表、万年县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上饶市委联合调查组8月18日发布《关于李佩霞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情况通报》。通报称,经查,发现毛奇存在利用职权影响与李佩霞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问题,李佩霞为了职务调整升迁违反生活纪律。对毛奇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省纪委监委在审查调查中。
公开简历显示,毛奇,男,汉族,1982年3月出生,江西上饶人,大学学历,2003年12月参加工作,200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他曾任:上饶县委办公室干部,上饶县委政研室副主任,上饶市政府办公厅秘书处副处长,上饶市政府办公厅会议处处长,上饶市委办公厅会议处处长,上饶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万年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挂职)、汪家乡党委书记,婺源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等职。
2017年,他任共青团江西省上饶市委书记,2020年任万年县委副书记、县长,2021年7月任万年县委书记,至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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