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最新公益性岗位
本次共招聘13人
招聘要求以及招聘地点
跟随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盱眙县天泉湖镇人民政府公益性岗位招聘
根据苏人社规〔2021〕3号规定,为落实公益性岗位政策和发挥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作用,结合我镇实际工作需要,报县人社局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本次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保安3名、保洁5人。
(一)经人社系统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四)国家法定劳动年龄以内。
(五)有天泉湖镇户籍、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一)报名资格与审核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的方式。
1.报名地点:天泉湖镇组织办公室(镇政府院内三楼)。
2.报名与资格审核时间:2024年11月11日-11月22日(上午8:30-11:45,下午2:00-5:30),周六、日、节假日除外。
3.报名要求及注意事项:
(1)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社保卡复印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个人信用证明、经人社系统认定的就业困难证明、本人近期同底2寸免冠照片3张。
(2)由天泉湖镇组织办公室对报名者的应聘资格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填写《盱眙县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
4.报名者须对照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和录取资格。
5.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报名成功后,现场领取《准考证》。
6.报名人数达不到公开招聘岗位数量的,相应核减招聘岗位,不再另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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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试
考试采用现场面试的方式,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聘用资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面试人员,并在盱眙县人民政府网站和“盱眙就业”微信公众号公示。
(三)体检
1.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体检由天泉湖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体检工作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的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天泉湖镇人民政府对体检合格人员开展考察工作。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标准,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考察结果报县人社局备案。
(五)公示
1.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盱眙县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版块和“盱眙就业”微信公众号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2.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3.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4.在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人选缺额时,将从该职位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因情况复杂、问题严重,当年内无法查清落实的,不再递补。
(一)劳动合同。公示无异议后,双方签订天泉湖镇公益性岗位聘用协议,合同到期后终止,无经济补偿金。
(二)工资待遇。公益性岗位工资按不低于盱眙县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缴纳社会保险费。
招聘工作全程信息公开,相关信息在盱眙县人民政府网站和“盱眙就业”微信公众号查询。
本次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招聘纪律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责任自负。
监督电话:0517--88771001。
盱眙县天泉湖镇五保供养服务中心公益岗位
根据苏人社规〔2021〕3号规定,为落实公益性岗位政策和发挥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作用,结合镇五保供养服务中心实际工作需要,报县人社局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本次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保安1名、保绿1人、保洁2人。
(一)经人社系统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四)国家法定劳动年龄以内。
(五)有天泉湖镇户籍、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一)报名资格与审核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的方式。
1.报名地点:天泉湖镇社会事业办公室(老计生楼三楼)。
2.报名与资格审核时间:2024年11月11日-11月22日(上午8:30-11:45,下午2:00-5:30),周六、日、节假日除外。
3.报名要求及注意事项:
(1)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社保卡复印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个人信用证明、经人社系统认定的就业困难证明、本人近期同底2寸免冠照片3张。
(2)由天泉湖镇社会事业办公室对报名者的应聘资格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填写《盱眙县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
4.报名者须对照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和录取资格。
5.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报名成功后,现场领取《准考证》。
6.报名人数达不到公开招聘岗位数量的,相应核减招聘岗位,不再另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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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试
考试采用现场面试的方式,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聘用资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面试人员,并在盱眙县人民政府网站和“盱眙就业”微信公众号公示。
(三)体检
1.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体检由天泉湖镇社会事业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工作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的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天泉湖镇社会事业办公室对体检合格人员开展考察工作。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标准,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考察结果报县人社局备案。
(五)公示
1.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盱眙县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版块和“盱眙就业”微信公众号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2.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3.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4.在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而出现人选缺额时,将从该职位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因情况复杂、问题严重,当年内无法查清落实的,不再递补。
(一)劳动合同。公示无异议后,双方签订天泉湖镇公益性岗位聘用协议,合同到期后终止,无经济补偿金。
(二)工资待遇。公益性岗位工资按不低于盱眙县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缴纳社会保险费。
招聘工作全程信息公开,相关信息在盱眙县人民政府网站和“盱眙就业”微信公众号查询。
本次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招聘纪律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责任自负。
监督电话:0517--88771001。
涟水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公益岗位
根据苏人社规〔2021〕3号文件规定,为落实公益性岗位政策和发挥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作用,结合我中心社保经办等实际工作需要,报县人社局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社会保障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协助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开展社会保险业务经办有关工作。工作地点在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所属办公场所,应聘后服从单位统一管理。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纪律性强,服从组织分配。
(二)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三)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熟悉电脑办公软件操作等。
(四)对社会保障政策有一定的了解或熟悉。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
报名材料:报名时需持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同底2寸免冠照片3张,
报名时间:2024年 11月8日—11月28日(周六、周日除外)上午8:30—11:45,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涟水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公室(县政务服务中心278室)
报名咨询电话:0517-82396707 联系人:高庆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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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测试和面试
统一安排测试和面试,总分100分,测试和面试各占50分,总分达60分(含)以上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面试和测试时间另行通知。测试内容主要为电脑办公软件操作等。
(三)考察
1.按照拟聘用人员面试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2.考察对象需提供能够胜任工作的本人体检合格证明和无违法犯罪记录材料。(体检费用自理)
(四)公示
1.考察合格人员报县人社局党委研究同意,并在涟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用工手续。
2.考察合格人员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3.在公示阶段,考察合格人员公示结果影响正式聘用的或考察合格的人员明确表示放弃聘用出现缺额的,按照面试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依次递补。
(一)劳动合同。公益性岗位人员与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
(二)工资待遇。对拟聘用人员按我县最低工资标准发放。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个人负担部分从工资中扣除。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0517-82380777。
下载地址1:涟水县人民政府官网
(http://www.lianshu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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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金湖县人民政府、涟水县人民政府、本地宝综合整理
▌文章及封面图片来源:摄图网(已获平台授权)
▌编辑:花漫-柳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