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社会保险的一封信

政务   2024-10-18 17:04   西藏  

各参保单位:

职工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是保障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后、遭受意外伤害、暂时失业时,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制度。如未按月及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极易造成养老待遇不能及时计发,发生工伤事故时无法报销等损害职工社会保险权益情况的发生。

为有效保障职工各项社会保险权益,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的公告》(2018年第14号)及《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税务局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企业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的公告》(藏人社发〔2020〕95号)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于每月25日前完成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业务。

温馨提醒:缴纳社会保险是企业和职工应尽的法定义务。请各参保单位及时按月完成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工作,为构建和谐、健康的劳动关系而共同努力。

山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18日

山南市人社局
该平台为山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外提供信息的官方平台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