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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建三江管委会市场监管局
为深入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保障产品质量安全,近日,建三江管委会市场监管局通过新规宣传、约谈告诫、监督检查等措施,加强电动自行车的产品准入和行业规范管理,以实际行动为民办实事,全力保障群众安全出行。
产品质量监管科和七星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深入城区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宣传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消防救援局四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准入及行业规范管理的公告》,讲解《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电动自行车用锂电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等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提醒告诫经营主体11月1日起不符合上述相关强制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将不得生产、销售、进口或者提供。
执法人员以约谈告诫方式向电动自行车经营主体发布《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告知书》,要求电动自行车经营主体严格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做好进货检查验收,确保供货商资质齐全,并检查车辆合格证、充电方式、控制器和锂电池,核对产品合格证上“产品名称”“制造商名称”“商标”“型号”“CCC证书编号”信息,与网站查询信息是否一致,以及证书状态是否为“有效”,告知经营主体充电方式为“车载式”的车型自11月1日起不得售卖。同时,要求不得以非卖品、展示品等名义在门店摆放、存放其他无关车辆;销售门店应当守法经营,主动公开承诺“拒绝非法改装”。
在城区5家品牌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执法人员向经营主体发放张贴《电动自行车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帮助建立《电动自行车进货查验记录本》,并现场察看了在售车辆的合格证明、厂名厂址和CCC认证标识,要求销售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标准,禁止购销不合格产品,不得为消费者提供非法改装、拼装的电动自行车,坚决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做到规范经营、安全经营。对检查发现扫码不符合新国标的12台和以临时存放名义摆放在门店内的19台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执法人员责令当场予以清理并返厂处理。
下一步,该局将强化监督管理,加大监督抽查力度,提高监管执法靶向性,提升打击精准度,加强与公安、消防等部门联合执法,持续深入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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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金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