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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市市场监管局
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是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伊春市市场监管局强化事前预防、事中监控、事后预警,创新建立“规范化”“智能化”“透明化”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推动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防止出台妨碍公平竞争和统一市场的政策措施,为各类经营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推动营商环境持续改善。
完善规则制度,推动审查工作“规范化”。制定出台《伊春市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工作办法(试行)》《伊春市公平竞争联合审查实施办法(试行)》,明确审查范围、完善审查机制、细化审查标准、规范审查程序,着力解决“谁来审”“审什么”“怎么审”等问题,为政策制定机构提供了清晰明确的实践指南。会同鹤岗市共同研究跨区域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协作机制,在各县区率先探索跨区域公平竞争审查协作模式,建立工作联动、专家咨询、信息共享等跨区域公平竞争审查协作机制,实现审查标准全面统一、疑难问题定期会商、工作信息互通共享,增强区域政策协同性,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强化科技赋能,推动监控预警“智能化”。推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与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深度融合。建设公平竞争审查智能预审系统,对即将出台的政策进行初步筛查,自动检索政策措施文件中的敏感词汇,并关联《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具体条款进行预警提示,从源头上防止妨碍公平竞争行为的发生。今年以来,全市审查新出台政策措施225件,会审政策措施38件。建设公平竞争审查动态监测系统,对涉及经营经济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进行网上实时监测、搜索、收集、整理、分析、评估,对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政策措施,系统及时通过短信等方式向制定机关进行预警提醒,预警信息同步推送市场监管部门,确保问题发现到位、整改到位。截至目前,全市共清理政策措施件1676件,废止、修订政策措施68件。
加强监督问责,推动社会监督“透明化”。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与政务公开工作有机衔接,对于已经通过公平竞争审查出台的公开发布的政策措施,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各类经营主体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建立健全覆盖市、区县两级的目标考核机制,制定出台市场竞争专班反垄断指标任务考评细则,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纳入市、区县目标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奖优、问责追责的参考。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对政策制定机关出台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政策措施,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纪依规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通过创新覆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有效解决了各政策制定机关审查流程不规范、标准不统一等问题,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更加规范、更加智能、更加透明,为推动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贡献了“伊春智慧”。
下一步,伊春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聚焦强化制度建设、刚性约束、智慧监管宣传培训等重点,为伊春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大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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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金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