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考试中心最新公告:周晓玲一级建造师主项、增项证书全部作废!

楼市   2024-11-20 16:50   湖南  

推荐点击:

1、1000+工程规范汇总,拿着手机干工程、查规范,人手一份!

2、规范丨住建部最新政策汇总2023,史上最全!

-----------以下是正文-----------

周某2020年参加考试取得建造师证书,2021年、2022年又增项考取了公路、市政一建证书。

11月19日江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公布了一则处罚公告,周某玲一建三证成绩被取消,证书作废。原因还是提供虚假资料取得证书,并且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去考试中心核实。

这个和前段时间火遍网络的杨娇的一级建造师建筑、市政、公路三本证书作废同出一辙。

不过这次江西省人事考试中心留下了一个让周工陈述和申辩得窗口,大概率就是走个过程。

关于考生周晓玲违纪违规行为处理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11-19

经核实,考生周晓玲(身份证号:362126********3428)在2020年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中提供的学历材料与实际不符,存在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违纪违规情形,且未按要求前往相应考试机构核实。同时,该考生分别于2021年、2022年参加一级建造师(增项)考试公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科目取得一级建造师增项证书。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第十条规定,拟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无效(2020年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20200903436000000804;2021年一级建造师增项证书管理号:20210903436000001069;2022年一级建造师增项证书管理号:20221103436000001344),并给予其2020、2021、2022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将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考生如果对所认定的违纪违规事实有异议,可于2024年11月26日17:00前向江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791-12333转省本级)提交陈述和申辩,逾期未陈述申辩则视为认可违纪违规事实和处理意见。

杨工的处罚通知如下:

目前很多地方建立健全了追溯追责复核制,那些报名条件不符合,虚假承诺的考试注意了,不管在任何时候只要被发现了都会取消成绩和合格证书。已经拿到证并注册成功的要保持低调,别被人举报了。

规范标准大全
工程规范标准查询,每月新实施规范标准发布,欢迎关注,以备不时之需!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