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我作为云南省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楚雄彝族自治州刑罚执行一体化工作队队员,被派驻到南华县社区矫正管理局驻点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在日复一日的工作中,我明白社区矫正不是轰轰烈烈的工作,而是需要我们用细心、耐心、爱心开展的刑事执法,它不仅要求我们要有较高的法律素养,还需要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执行能力。
转变方式
用心做好社矫工作
南华县地处滇中腹地,辖六镇四乡,最远的兔街镇距南华县城185公里,最远的行政村距南华县城210公里,而且除龙川镇、沙桥镇以外的其他乡镇基本属于山区。虽然各乡镇都开通了通往县城的班车,但由于许多村民小组距离乡镇所在地较远,道路崎岖,村民到县城十分不易。针对这种情况,我积极建议南华县社区矫正管理局改原来的电话通知为现在的电话加短信通知,让社区矫正人员明明白白地知道入矫报到时需要携带的材料。
遇到有个别社区矫正人员材料不齐全的,通过微信让其家人拍照,发送的图片由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打印,社区矫正人员签字后存档。同时,对于人民法院法律文书送达不及时的,及时和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沟通协调,及时送达判决书、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第一时间为社区矫正人员办理接收登记手续,减少了社区矫正人员往返的次数,节约了开支。
社区矫正人员李某某说:
答疑解惑
上好入矫第一课
社区矫正人员李某某,因故意伤害罪被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十个月,缓刑期间实行社区矫正。入矫宣告期间,李某某对实行社区矫正心存疑问,不安心接受社区矫正。针对李某某提出的疑问,我从小区物业管理、案件的发生、经过、结果及公安机关办理案件的权利和免责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进行两个多小时的谈心谈话,终于解决了李某某的疑问,他表示在社区矫正期间会服从监督管理,积极参加学习教育活动,特别是相关的法律法规,自己以后不论在哪里都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做事,同时可以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典型引路
树立正确三观
2024年8月的一天,在南华县两旗海湿地公园内,一名路人不顾自身危险勇救落水儿童的事迹迅速传开。通过了解,救人者为南华县社区矫正人员徐某某。当工作人员找到徐某某时,徐某某很不好意思地说:“当时我也没多想,就觉得救人要紧。”
徐某某,南华县人,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南华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缓刑期间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徐某某自述:
徐某某救人的事迹传开后,在南华县的社区矫正人员中引起较大反响,不少社区矫正人员纷纷表示要向徐某某学习,南华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工作人员积极引导,开展了向先进学习,争做遵纪守法,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做一个对社会有用、有益的人的活动,取得较好的效果,不仅宣传了典型,还在社区矫正人员中树立了积极向上,遵纪守法的氛围。
严格执法
强化法律震慑
王某因危险驾驶罪被南华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在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还未送达南华县社区矫正管理局的情况下,王某再次饮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王某投入社区矫正后,我积极参加相关会议讨论并提出自己的工作建议:虽然王某的违法行为是在接收以前,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王某应该视为南华县司法局监督管理的社区矫正人员,南华县司法局应向人民法院提请对王某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的建议。最终南华县人民法院裁定对王某撤销缓刑,收监执行。
这一年来,南华县司法局向人民法院提请了对三名社区矫正人员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的建议得到人民法院支持,在社区矫正人员中起到了有效的震慑作用。
一年来,在领导和同事的帮助下,通过不断学习,我能够熟练地办理业务,开展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帮扶,同时发挥戒毒人民警察的专长,在摸底排查、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等方面贡献了力量。当看到社区矫正人员顺利解矫,回归社会,开始崭新生活时,是我最开心、最幸福的时刻。
文 / 姜存华
END
来源丨云南省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
云南戒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