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13时10分,彭某芳(女,60岁,鼎城区双桥坪镇人)在鼎城区双桥坪镇兴国寺村国丰水库西南侧焚烧芝麻梗。彭某芳焚烧芝麻梗的地块周围是采伐迹地,有很多干草、枯枝等可燃物。点火后,火势因风扩大,现场飞火将可燃物点燃,火势迅速向山间蔓延,山上长有阔叶松、杉树等植物,上百亩森林被点燃。
事发后,常德市、鼎城区应急部门调度消防队伍、社会救援队伍等展开扑救,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所幸该起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鼎城区森林公安局第一时间介入调查,并将彭某芳控制。经公安机关鉴定,失火现场总过火面积为229.6亩,造成经济损失达19.52万元。彭某芳失火毁林不仅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更将面临法律的严厉制裁。
点点星火,可毁万亩森林!野外用火安全不可忽视。近日,犯罪嫌疑人彭某芳因涉嫌失火罪已被常德市鼎城区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来源:常德应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