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的请尽快申报
昨日,记者从湖滨区卫健委获悉,按照上级部门对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落实工作要求,该区2025年度各类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共五大类型)申报工作已于11月18日开始。凡户口属湖滨区且符合条件的居民,即日起至2025年1月15日期间,可到户口所在地的村(社区)办理申报手续,申报成功后将享受次年奖励扶助政策。
其中,申报计划生育特别困难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家庭的夫妻)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方年满49周岁;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申请需要满足:本人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1973年以来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年满60周岁。
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对象申请需要满足:具有本地户籍的城镇居民或户口迁出本地但仍在本地领取退休金(养老金)的原本省城镇居民;没有违反计划生育号召和政策法规生育且目前现存一个子女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注:夫妻一方出生于1933年1月1日以后,另一方出生于1933年1月1日之前的,双方均可申请奖励扶助);年满60周岁;未享受外省(区、市)同类奖励与扶助、国家计划生育特别扶助以及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扩大奖扶对象申请需要满足: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1973年以来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包括收养)子女的行为;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年龄在55—59周岁之间。
农村独女户奖励扶助对象申请需要满足:本人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1973年以来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包括收养)子女的行为;必须是独女家庭,离婚、再婚不纳入;女方年满50周岁。
该区卫健委工作人员介绍,申报成功后将享受次年奖励扶助政策,具体奖励扶助政策解释以该区卫健委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发布为准。此次申报办理均免费,往年申报过的不用再申报,但需要到原上报村(社区)进行年审或线上年审,年审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需要注意的是,未参加年审且未向乡(街道办事处)及村(社区)说明正当理由的,将停发奖励扶助金,且退出奖励扶助。(记者 郑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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