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长春市委批准,长春市纪委监委对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原副秘书长谭景坤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谭景坤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全无,廉洁底线失守。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退休前后多次违规收受礼金,长期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违反组织纪律,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隐瞒不报房产,在职工录用工作中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取利益,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谭景坤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长春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长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谭景坤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初审:刘丽君
复审:王文婧
终审:王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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