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13时许,大渠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其手机在快递驿站附近丢失。
接警后,值班民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耐心询问报警人手机丢失的具体情况。据报警人回忆,他是在快递驿站取完快递上车时,才发现手机不翼而飞。了解情况后,民警立即调取快递驿站周边的视频监控,进行仔细排查。
通过细致的观察和分析,民警发现了手机遗失的线索。视频显示,报警人在离开快递驿站时,手机不慎从口袋中滑落至地面,随后被一名路过的群众捡起并带走。民警通过多方联系和查找,终于与捡走手机的群众取得了联系,在民警的耐心劝说教育后手机终于物归原主。失主拿到失而复得的手机,向民警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表示感谢。
花不完的饭卡?涉嫌盗窃落法网
11月16日,分局刑警大队北城中队接到群众报警称:某餐厅的饭卡被人盗刷。
接到报警后,办案民警迅速展开案件侦办工作,通过走访询问和调取大量视频监控进行比对,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在烟台警方的配合下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抓获,破获一起盗刷餐厅饭卡案件。
经查:犯罪嫌疑人张某(男,34岁)自2023年12月以来,因无经济来源为了占便宜,利用设备和配套软件将餐厅饭卡里的数据复制到一张空白卡上,以便到餐厅消费不再需要充钱,以此达到免费吃饭的目的,一年时间共计盗刷一万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顺走”他人头盔?拘留!
11月13日18时许,大渠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运城会展中心附近其摩托车头盔被盗。
接到报警后,派出所民警迅速行动,赶赴现场展开调查。通过调查走访和视频追踪,民警很快锁定了盗窃嫌疑人,并于14日15时许,在运城会展中心附近将违法行为人焦某行抓获归案。
经查:违法行为人焦某行(男,21岁)当日看到头盔无人看管,一时贪念作祟,便“顺手”将其盗走。该焦对其盗窃摩托车头盔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违法行为人焦某行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