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财政部等多部门发布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大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支持力度,更好满足学生贷款需求,减轻学生经济负担,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提高国家助学贷款额度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下同)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16000元提高至不超过20000元; 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20000元提高至不超过25000元。
调整国家助学贷款利率
来源 | 中国政府网
编辑 | 余绍芬 王正霞
审核 | 宋韦庆 刘 燕
主办单位 | 中共江塘乡委员会 江塘乡人民政府
运营单位 | 太湖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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