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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旗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发放工作,按照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巴彦淖尔市财政局《关于2024年实现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相关事宜的通知》(巴人社函发[2024]47号)文件要求,现将2024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贴范围
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在我旗常住的、经认定(审核通过的)就业困难人员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2024年度社会保险费的,灵活就业后可申领社会保险补贴。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社会保险的就业困难人员,不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二、补贴险种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的险种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三、补贴期限
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女满50周岁,男满60周岁为法定退休年龄),其余人员原则上最长不得超过三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一)对于初次申报社保补贴的就业困难人员,应在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后次年(月) 享受补贴。
(二) 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符合条件申报补贴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9个月,补贴享受至退休当月。
四、补贴标准
基本养老保险按照最高不超过100%缴费档次的50%予以补贴(超过100%档次缴费的按照100%计算,100%档次以下缴费的按照实际计算),基本医疗保险按照实际缴费的50%予以补贴(补贴金额四舍五入取整数)。
五、办理需提供的资料
1、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请表
2、2024年灵活就业证明一式两份(见附件)
3、社会保障卡正反面复印件一式两份
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5、2024年缴纳社会保险费票据复印件一式两份(票据开具流程见附件)
6、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承诺书一式两份
7、《就业创业证》原件
8、现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社会保障卡、2024年缴纳社会保险费票据原件进行审验。
六、相关其他问题
1、正在享受其他就业援助政策(包括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公岗聘用等政策)的人员不得同时申请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2、对申请人弄虚作假的,取消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资格并追回补贴资金。
3、所提交的社会保障卡须为正在使用中的银行卡。
七、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乌拉特后旗政务服务大厅7号窗口:0478-4631016
呼和镇劳动保障事务所:13847828626
潮格镇劳动保障事务所:15049399131
办理时间:2024年10月8日-2024年12月25日,望广大办事群众相互转告,避免时效过后无法享受补贴。
乌拉特后旗就业服务中心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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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珠 娜
编辑:董雪娇
审核:常 兴
监制:闫海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