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时间以来,“文博热”“考古热”持续升温,博物馆成为许多人必去“打卡点”,考古文物一“上新”即成“顶流”,“考古盲盒”卖到脱销,历史文化街区人头攒动,文博类节目“圈粉”无数,这已经成为一种引人瞩目的文化现象。其中缘由,既有全社会文化自信的增强,也有人们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热爱,同时也离不开这些年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的深入人心。我国锦绣山河上遍布的璀璨夺目的文化遗产,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基因和血脉,蕴藏着中国人民的伟大创造、卓越智慧和共同记忆,是中华文明连续性、创新性、统一性、包容性、和平性的有力见证,既是老祖宗留下的宝贵财富,也是人类文明的瑰宝。一定意义上说,对待文化遗产的态度,就是对待历史、对待文化的态度,也是检验一个制度、一种力量是进步还是反动的重要标尺。保护中华文化遗产、赓续民族历史文脉,是炎黄子孙的崇高责任,也是中国共产党人的文化使命和政治责任。
文化遗产保护为何如此重要
我们常说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只有思想认识到位,行动才能坚决有力。保护好传承好文化遗产,必须深入了解何为文化遗产,深刻认识文化遗产保护的重大意义。
所谓文化遗产,是指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进程中遗留下来、由人类创造或与人类活动有关的一切有价值的物质和非物质遗存。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文物,包括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历史上各时代的重要实物、艺术品、文献、手稿、图书资料等可移动文物,以及在建筑式样、分布均匀或与环境景色结合方面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相承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包括口头传统、传统表演艺术、民俗活动和礼仪与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技能等以及与上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文化遗产好比“历史刻录机”,记录着一个民族的演进历程和历史脉络,维系着一个国家的民族情感和精神血脉,不仅生动诉说着过去,也深刻影响着当下和未来。同时,文化遗产不可再生、不可替代,其蕴含的历史、文化、科学等信息是无法复制的,一旦遭到破坏就难以恢复。因此,文化遗产保护越来越得到世界各国的普遍重视。197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开展世界文化遗产项目评选,开启了世界性的现代文化遗产保护运动。200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推动世界各国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
中国是文明古国、文化大国,正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保护文化遗产有着十分重要而特殊的意义。
保护传承文化遗产,是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文化基础。文化遗产见证并记录了中华民族数千年来社会变革、科技进步、哲学思辨等方方面面的发展变化,反映着中华民族的文化积淀和文化底蕴,传承着文化精髓和文化理念,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和最具有代表性的文化结晶。无论是实证文明起源的良渚遗址,还是彰显中华民族巩固壮大的土司遗址,抑或是秦兵马俑、敦煌莫高窟……这些代表中华文明符号的文化遗产,共同见证着各民族创造文明、开疆拓土的伟大历史进程。人们走进、接近这些文化遗产,可以真切感受到中华文明的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深刻领悟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演进格局,从内心生发出对民族和国家的高度认同,体会到生而为中国人的自豪和自信。可以说,文化遗产是人们的“记忆所系之处”,保护文化遗产就是守护中华民族精神生生不息的根脉,就是增进全体人民的认同感、归宿感、安全感,就是维护国家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保护传承文化遗产,是提供公共文化服务、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力支撑。中国式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进一步从物质层面向精神层面拓展,人民群众对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日益强烈。留存至今的文化遗产虽走过沧桑岁月却始终历久弥新,其所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艺术传统等,对于当代人在社会教育、道德养成、文化认同、安顿身心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那些无法说话的文化遗产,实则铭刻着古往今来、承载着星移斗转、记录着历史烟云。通过对文化遗产的活化利用并使之与现代生活元素紧密结合,能够让今人在和历史的对接中“发思古之幽情”,在与古人的促膝长谈中“究通今之大道”,以古人之智慧开今日之生面,使中华民族的精神世界更加厚重深邃,使人民的精神生活更加丰富生动。
保护传承文化遗产,是维护人类文明多样性、扩大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的重要前提。“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在世界文明姹紫嫣红的大花园里,中华文明包容、借鉴、吸收各种不同文明,既是历史的、也是当代的,既是民族的、也是世界的。中华大地上的古代聚落、城址,生生不息的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口口相传的民间文学、歌谣,都见证着人类在东亚地区文化与文明不间断的发展,是人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极大丰富了人类文明的宝库。流传至今的中华文化遗产,是讲好中国故事、展示中华文化魅力的有效载体,也是中国与世界沟通、促进不同文明交流互鉴的桥梁和纽带,好似一张张展示中国形象的“明信片”,一纸道尽历史沧桑、一物演尽万千故事。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传播更多承载中华文化、展现中国精神的价值符号和文化产品,有利于更好向世界展示绚丽多彩的中华文明,让中华文明同世界各国人民创造的丰富多彩的文明一道,为人类提供正确的精神指引和强大的精神动力。
保护传承文化遗产,是建设文化强国、担负起新时代的文化使命的必然要求。我们要建设的文化强国,是建立在强大的文化自信基础之上的。我们的文化自信来自哪里?极为重要的,就来自悠悠5000多年的中华文明,来自承载中华文明的文化遗产,来自北京故宫、西安城墙、曲阜三孔、平遥古城、福州三坊七巷等所积淀的深厚文化底蕴。这片山河湖海上的文化遗产,总会给予我们无穷的历史自信、文化自信,激励我们以更大的文化创造力书写文化强国建设的新篇章。同时,文化强国建设不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无论是发展文化事业、文化产业,还是进行文学创作、艺术创造,都需要文化遗产为其提供资源和滋养。只有精心守护好文化遗产,推动其有效利用,才能为发展文化生产力注入积极力量,为文化强国建设蓄势赋能。
由是观之,文化遗产不是冰冷的石头、陶瓷或者玉器,也不仅仅是城邑、道路、边关、堰渠,而是隐匿在这些文物、建筑、技艺背后的鲜活的人的创造,是中华民族可歌可泣、荡气回肠的历史命运,是中华儿女的精神象征和思想寄托。它们链接古代与现代,沟通中国与世界,让我们更好地认识自己、认识世界,让我们在回望历史中增添走向未来的信心和底气。所以我们说,保护传承文化遗产,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现状如何
泱泱中华,历史何其悠久,文明何其博大。在漫漫历史长河中,中华民族勤劳智慧的先人给我们留下的文物古迹浩瀚如海且弥足珍贵,其蕴藏之丰富、品种之繁多、门类之齐全,为世界所少有、人类所罕见。这些文化遗产跨越漫长岁月,躲过无数浩劫,方才来到我们面前。它们不仅属于我们这一代人,也属于子孙万代。
新中国成立后不久,我国就迅速禁止珍贵文物图书出口,在基本建设中确立“两重两利”方针,实施全国文物普查,建立文物保护单位制度,制定文物保护管理暂行条例,取得秦兵马俑、马王堆汉墓、河姆渡遗址等重大考古发现,奠定了我国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基础。改革开放后,我国逐步确立“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制定文物保护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等法律法规,实施第二、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和第一次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建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制度,加入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等,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取得重大进展。
新时代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怀着强烈民族感情和深沉文化情怀,对文化遗产工作始终念兹在兹、关怀备至,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并身体力行、率先垂范,推动新时代文化遗产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文化遗产蕴含的创新创造基因被不断激活,一幅古今辉映、气势恢宏的新时代文化长卷徐徐展开。
—在摸清“家底”中推动整体保护。我国是名副其实、举世公认的文化遗产大国。2012—2016年,我国开展了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10815万件(套)国有可移动文物的“家底”头一次被摸清。2023年,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开始实施。据统计,我国调查登记不可移动文物约76.7万处,核定公布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000余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万余处。截至2024年8月,我国有国家历史文化名城142座、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近800个,中国传统村落8000余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1500余项。我国世界遗产总数有59项,其中40项世界文化遗产,15项世界自然遗产,4项世界文化和自然双遗产。2024年12月,“春节—中国人庆祝传统新年的社会实践”被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至此,我国共有44个项目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名册,总数居世界第一。新时代以来,中央财政累计安排300多亿元专项资金用于故宫、正定隆兴寺、西安城墙等千余处文物建筑修缮,长城、石窟寺、文物建筑、廊桥、革命文物保护等有力推进,文物安全状况持续向好。
—在构筑“护盾”中完善法治保障。这些年,我国出台《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等重要文件,修订文物保护法,颁布修订《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博物馆条例》《长城保护条例》《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下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持续推动文化遗产的系统性保护和统一监管,强化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法治保障。在一系列政策措施加持下,我国文化遗产的保护对象更加丰富、制度化建设更加完备、法律保障更加有力,为文化遗产保护构筑起一道铜墙铁壁。
—在科技“赋能”中激活创新活力。这些年,文化遗产保护跨学科、跨领域合作不断深化,古代壁画保护、陶质彩绘文物保护、饱水漆木器保护、馆藏文物保存环境监控等方面的技术解决方案已进入国际第一梯队;考古现场无损提取、遗迹遗痕快速鉴别技术取得突破,碳-14测年、DNA分析、同位素分析等实验室考古技术日臻成熟;智能展柜、考古方舱、文物保护移动实验室等一批专有装备让国际同行刮目相看,科技创新正在成为助力文化遗产保护发展的不竭动力。同时,文化的力量正在深深注入文化遗产保护之中,《何以中国》《国家宝藏》《如果国宝会说话》等文博题材栏目节目频频刷屏,2023年全国备案博物馆举办4万余个陈列展览、38万余场教育活动,各地探索推出“永不落幕”的数字展览,让文化资源“跨山越海”来到人们身边,那些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活”了起来。
—在修史立典中赓续中华文脉。在数千年的历史长河中,历朝历代中国人自觉地把盛世修文和校刻正史作为夙愿,修史立典、纂志编籍、纂谱拓片,形成了文化传统。正是这些文化典籍、史料文献赓续流传,中国和中华民族才能够成为世界上唯一拥有数千年连贯完整历史记载的国家和民族,今天我们才依然能够延续千年前的传统。这些年,从敦煌文化保护研究工作持续推进,到中华文明探源工程、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考古中国”、国家文化公园等重大工程和项目深入实施;从《复兴文库》、《儒藏》“精华编”中国部分、《中国历代绘画大系》编纂出版,到中国国家版本馆、中国考古博物馆等文化殿堂相继落成……文化种子“藏之名山、传之后世”的美好愿景,正在新时代的中国变成现实。
当前,我国文化遗产事业得到全社会前所未有的关注与支持,迎来历史上最好发展时期。但同时也要清醒看到,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还存在一些令人痛心忧虑的地方。比如,历史文化名城古镇整体保护力度依然不够,历史街区、传统村落、古老建筑屡遭拆毁等建设性破坏现象尚待根本解决,有的地方存在“拆真建假、拆旧建新”“重用轻保、重旅轻文”等错误倾向,开发性破坏做法尚待根本性遏制。再如,虽然近年来我国对文物犯罪的打击力度不断加大,但文物盗窃、盗掘、走私等违法犯罪行为仍屡禁不止,且呈现出团伙化、智能化、职业化趋势,不可移动文物安全形势依然严峻。还如,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生存状态十分脆弱,面临传承人断层、技艺失传、资金短缺、市场开发不力等多重困境。有人统计,现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中,70岁以上的占比高达71.5%,而50岁以下的占比仅有1%。
这些问题的存在,有着多方面的原因。首先有体制机制的原因,文化遗产保护的体制机制、政策举措还不够完善,文化遗产法制体系仍存在短板,一些地方的执法督查力度不足,基层文化遗产保护力量不够,现有机构和人员队伍还不能够适应日益繁重的保护任务,一定程度上存在“小马拉大车”现象。还有认识方面的原因,部分领导干部政绩观存在偏差,文化遗产保护理念和责任意识亟待增强,对历史、文化、自然缺少应有的敬畏之心;一些地方未能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利用、保护与发展、保护与开发等重要关系,违背保护第一、合理利用和最小干预原则,对历史文物过度干预、过度修复修缮等,好心办了坏事。
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如何处理
保护好文化遗产,一个核心问题就是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这其中,有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的关系,有文化遗产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还有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开发的关系。如何正确认识、妥善处理这些关系,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文化遗产保护的水平和成效。
文化遗产是珍贵的不可再生资源,必须始终把文化遗产保护放在第一位。文化遗产所蕴含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不可估量,能够源源不断创造综合效益。在经济发展了的时候,应加大保护名城、保护文物、保护古建筑的投入,而名城保护好了,就能够加大城市的吸引力、凝聚力。反之,没有了文化遗产资源,文化遗产利用与开发就会成为空中楼阁,相应的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也就无从谈起,这意味着文化遗产的发展本身天然就蕴含着保护的前提。试想一下,假如没有完整保存的古建筑,何来依托其开展的特色文化旅游?假如没有传承下来的传统手工艺,又怎能推动相关文化创意产业蓬勃发展?事实也说明了这一点。比如,有的地方以发展之名行破坏之实,搞拆毁真古迹、建造仿古街、搬迁原居民等开发性破坏,到最后游客寥寥、门可罗雀,真可谓“赔了夫人又折兵”。同时,要在坚持保护第一的基础上,注意合理利用、活化利用。保护文化遗产,并不是让其仅仅保持存在,而是要在合理利用的基础上,与当下的社会文化和人群产生互动,让人们感受到文化遗产的价值所在,使全社会关心文化遗产、爱护文化遗产,形成更浓厚的保护氛围。可见,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发展不是非此即彼的矛盾体,而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辩证统一体,只有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才能实现保护与发展的平衡共进。
我们要秉持敬畏历史、热爱文化之心,坚持保护第一、合理利用和最小干预原则,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加强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将祖先留给我们的文化遗产完整传承下去。
—护住“老底子”。对于文化遗产,保护是1,其他的都是后边的0,1没有了就什么都没有了。要统筹好抢救性保护和预防性保护、本体保护和周边保护、单点保护和集群保护,构建系统性、整体性的大保护格局,维护文化遗产的历史真实性、风貌完整性、文化延续性。落实老城不能再拆的要求,真实保存城乡历史文脉。深入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工程,加大传承人培养力度,加强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活力。要严厉打击盗窃、盗掘、倒卖、走私等文物犯罪,以零容忍的态度和雷霆之举形成高压震慑态势。
—铸牢“金钟罩”。当前,我国基本形成了以文物保护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为主体,国务院相关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为补充的文化遗产法律法规保护体系,总体呈现出多层级立法、公法主导、保护客体分散的特点。随着我国的文化遗产保护对象范围不断扩大,新的遗产类型的出现要求保护理念不断更新,对文化遗产法治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此,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快完善法律法规制度体系,严格贯彻实施新修订文物保护法,从严从紧修订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研究制订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法,强化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协同保护。
—奏响“大合唱”。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没有局外人。要牢固树立保护文化遗产也是政绩的科学理念,推动文化遗产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有效落实。围绕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的科学规律和工作要求,针对文化遗产保护“九龙治水”、政出多门、衔接不畅问题,建立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协调机构,建立文化遗产保护督察制度,推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和统一监管,从多角度一体推进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同时,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文化遗产保护,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文化遗产保护的浓厚氛围。
—彰显“科技范”。让文化遗产“活”起来,用好“黑科技”是大势所趋。身处科技浪潮之中,我们要探索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有效机制,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新兴技术,加强在文物安全精密智控、文化遗产动态监测、文化遗产抢救性保护和修复、文物病害监测分析、文化遗产活化利用及传播、文化遗产数字化新业态发展等方面的科技创新和有效供给,让人们在更多活态呈现的“打开方式”中沉浸式感受文化遗产的魅力。
—植入“年轻态”。在国人文化自信愈加勃发的当下,文化遗产要想“圈粉”年轻人,就要主动适应年轻群体追求新、奇、特、潮的特点,让文化遗产更好地融入现代生活,越来越“受宠”。一方面,要深化文化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唤醒沉睡在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中的文物,盘活文博领域沉默资产,通过本地化、定制化、生活化的展示,增强人们对文化遗产的理解和喜爱。另一方面,要寓教于乐,将文化遗产知识和乡土历史文化全面融入国民教育体系,增强全社会特别是青少年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增强做中国人的志气、骨气、底气。
—拓展“朋友圈”。“给岁月以文明,而不是给文明以岁月。”《三体》走向世界的同时,书中的这句名言也广为传播。如今,从神秘的三星堆到栩栩如生的兵马俑,从武术、书法到中医、皮影戏,我国文化遗产不仅在国内“走俏”,还受到越来越多外国朋友的青睐。我们要坚守中华文化立场,积极参与全球文化治理,践行全球文明倡议,深入提炼展示中华文明的精神标识和文化精髓,推动古代文明研究、联合考古、古迹修复、博物馆交流、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和保护等方面的国际合作,加快构建中华文明标识体系,以中国话语和中国叙事推动中华文化更好走向世界。
“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老祖宗传下来的文化遗产曾有辉煌的过去,也应该有闪光的现在,还要充满生机地走向未来。惟有对文化遗产爱之护之、惜之传之,把历经沧桑留下的中华文明瑰宝呵护好、弘扬好、发展好,让古老的瑰宝在新时代绽放更加夺目的光彩,才不辱我们的文化使命。
来源:学习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