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国防动员能力评估工作

政务   2024-09-26 15:40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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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动员能力评估是指国家或政治集团不定期对动员社会资源、组织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国防建设和战争的能力进行评估,旨在了解国防动员的实际效果,找出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改进。抓好国防动员能力评估工作,应建立与国防动员各环节相匹配的评估体系,灵活运用评估方法,精准评估国防动员能力,牵引支援保障打赢能力建设,达到以评促建、以评强能的目的。


建立完整的评估体系




国防动员能力评估应着眼真实反映动员效能、有效促进动员落实,建立与国防动员体系各要素相匹配的评估体系,确保动员能力评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


一是评估对象要全。既要评估组织体系,包括动员指挥机构各类指挥要素,国动委机构各类指挥协调部门、专项动员组及其席位等;也要评估力量体系,包括各类动员设施、装备、物资和兵员、科技专家、后备力量等动员实体。


二是评估内容要全。按照国防动员能力评估标准,结合国防动员新体制新任务,完善评估内容。组织能力上,可细化为指挥所构建能力、指挥保障能力以及情况分析判断能力、指挥决策能力、行动控制能力等;行动能力上,可细化为动员资源集结能力和输送保障能力、国防后备力量遂行任务及专业保障能力等。


三是评估流程要全。既注重对动员结果的关键性指标评估,也注重对动员流程的规范性评估,以促进国防动员规范运行。应按照平战转换、动员筹划、动员决策、动员实施、检查评估、复员的流程,组织对国防动员全流程评估,确保“评估链”嵌入“动员链”。




采取科学的评估方法




评估的根本价值在真和准,通过精准掌握动员能力现状,为针对性补差动员能力提供依据。应采取指专结合、上下结合、统分结合、平战结合等评估方法,增强评估精度、提升评估效益。


一是军事机关评估与专业人员评估结合。发挥省军区系统牵头作用,联合任务部队对动员效能进行评估,确保评得真。引入军地专业人员成立第三方机构,对筹划决策的时效、动员实体的质量、援战功能的发挥等进行第三方评估,确保评得准。


二是上级评估与下级评估结合。发挥上级评估的权威性、强制性与下级评估的直观性、实效性,上级机关重点评估动员筹划与指挥、动员行动控制等能力,下级机关重点评估动员任务末端落实、动员资源输送交接等能力。


三是整体评估与分域评估相结合。围绕实现援战支前总体目标,把国防动员作为战区联合作战体系重要组成部分,实施系统性、综合性评估,定性分析总体动员能力;坚持统分结合,将国防动员“主流程”“大系统”分解细化为若干“分流程”“子系统”,实施分段、分域、专项评估,定量分析具体动员能力。


四是平时评估与战时评估结合。结合平时国防动员工作,对军地协调对接机制的建立与运行、经济建设贯彻国防需求、党管武装落实等工作成效进行评估,牵引平时国防动员能力建设;结合国防动员演练演习,对国防动员指挥机构的建立与运行、动员行动的组织与实施进行评估,牵引战时国防动员能力建设。




抓好技术赋能的保障




战时国防动员时效性要求高,决定能力评估必须实时高效,确保指挥员快速掌握动员效能、优化动员部署。应充分应用大模型、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通过网信体系和智能技术综合赋能,推动评估手段数据化、精确化、高效化。


一是建立动员基础数据库。按照精准可靠、数据全面、更新实时的要求,构设潜力比对分析、动员组织筹划、指挥控制行为、动员力量集结、运输投送交接、援战支前保障、复员行动等典型动员场景,对应搭建符合动员一般原则要求的基础评估大数据模型和特定条件下非常规应急动员等特殊数据模型,为开展信息化智能化评估提供数据支撑。


二是开发智能化评估平台。国防动员能力评估涉及军地多个部门、多种行业领域、多类动员对象,需要采集分析的数据繁多,人工分析难以胜任。应以基础数据库为支撑,开发依托大模型智能辅助、先进算法智能优化、人机结合高效协同的动员能力评估平台及其终端,形成终端数据人机协同录入、专项动员能力平台自动分析、综合动员能力平台辅助分析的智能化评估模式,提升评估精敏度。


三是构设实战化的仿真评估环境。着眼战时动员偶发性、极端性、不确定性等特点,结合演练演习构设复杂、仿真的战场动员环境,适度增大情况判断、筹划决策、指挥控制、动员实施的难度与险度,提升各级国防动员组织指挥能力和“多域聚优、精敏高效”的动员能力。与实施进行评估,牵引战时国防动员能力建设。




用好能力评估结果




国防动员能力评估结果在于用,必须建立“组织评估—结果发布—研究整改—监督反馈”的评估闭合路径,抓好问题整改,确保评估的严肃性、强制性。


一是建立评估结果发布机制。定期发布与临机发布相结合。平时综合评估结果,利用年终总结等时机定期发布,以提升评估结果发布的规范性;综合演练或战时动员评估结果,应在第一时间、一定范围内临机发布,使各级指挥人员、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和涉动员单位负责人及时掌握动员进度和问题症结,跟进调整动员决心与行动。


二是建立动员成效奖惩机制。国防动员事关备战打仗,必须严肃、认真对待和落实。应依据国防法、国防动员法以及相关行业领域法规制度,细化制定奖惩激励和追责问责机制。对经评估认定动员成效明显、主观能动性作用发挥突出的,应给予奖励;对评估指出的问题,区分影响程度和主客观情形,明确惩戒细则,依法实施问责。


三是建立整改落实监督机制。针对问题整改情况,由军事机关和国动委办公室牵头,联合地方相关单位,对人民武装动员和其他领域动员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确保问题整改落地落实,军地合力推动形成依法抓建国防动员的强制力、执行力和自觉性。








来源:中国国防报

编辑:彭滨滨
责编:蒋美凤

三审:黄洲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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