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上门发放司法救助金——温暖直达心坎上

政务   2024-09-27 16:39   内蒙古  

“感谢你们这么远给我送来救助金,这笔钱对我来说就是救命钱……”面对前来发放司法救助金的前旗检察院检察官,刑事案件被害人王先生(化名)哽咽不已。
2023年6月份,王先生(化名)一家四口乘坐的车辆与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相撞,事故导致其儿子抢救无效死亡,王先生(化名)高位截瘫经鉴定为重伤一级。2024年4月,鄂前旗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罗某某有期徒刑一年。
案发前,王先生(化名)一家四口人的经济来源主要依靠他的务工收入,其父母均已年过六旬,俩位老人身体都不好,妻子无业,女儿在读高中。案发后,全家业已举债70余万元用于王先生(化名)的伤情治疗,现每月需要2万元的护理费和治疗费,后期仍需进一步康复治疗,现需完全由他人照顾,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鄂前旗检察院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及时对该线索进行研判,上门帮助准备申请材料,在确定王先生(化名)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后,承办检察官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绿色通道”,考虑到王先生(化名)家住鄂托克旗,加之瘫痪在床,无法亲自来办理手续的实际困难,承办人驱车前往鄂托克旗,当面宣读了国家司法救助决定,并为其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38000元,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王先生(化名)一家面临的暂时困难。

近年来,鄂托克前旗人民检察院从“依申请救助”向“依职权救助”转变,从“坐等送案”向“上门问案”转变,实现主动关怀,做到“应救助尽救助”,在司法救助检察工作实践中充分践行检察为民的初心使命,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认同度和满意度。

来源:双梅 第三检察部

编辑:融媒体工作室 

审核:王俊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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