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卡“野景区”不能越“红线”

政务   2024-10-17 16:54   内蒙古  


近日,一博主在社交平台上发布其只身一人独闯哀牢山采矿的视频,引发关注。记者发现,视频平台上同类“野景区”探险视频流量可观,不少游客甚至模仿博主亲自“以身涉险”(据10月16日法治日报微信公众号)。



近年来,“野生感”“纯天然”成为很多游客旅行体验的打卡关键词。“景区商业化太严重”“没有野生感”“野景点才有生命力”……在“回归自然”的新鲜感和“寻找美景”的好奇心、挑战欲等心理驱使下,越来越多的游客开始探秘未开发的野景点。不同于传统景区标准化的线路、规范化的设施以及庞大的客流量,这些野景点因为贴近自然、风光小众备受青睐,然而这些景点看似风光无限好,实际却暗含风险隐患。


诸多野山、湿地等野景点气候变幻莫测,道路和通信条件不佳,缺乏应急救援和补给通道,游客一旦擅自进入很可能遭遇失温、迷路、野兽等风险,让自己身处险境。四川四姑娘山一驴友深夜进山失温遇险,新疆罗布泊游客沙漠缺水死亡……另外,很多野景点是重要的生态涵养、水土保持区或野生动植物栖息地,游客擅自侵入可能造成不可逆的生态损害。


我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中明确规定,除特别批准外,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未经批准进入自然保护区或者在自然保护区内不服从管理机构管理的,可以由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进行相应处罚。另外,依据我国民法典等相关规定,不听劝阻擅自闯入禁区给他人造成损害,属于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野景区”的风险众所周知,但是驴友们依旧趋之若鹜,问题在哪?笔者认为,这与不当宣传和监管乏力有关。一方面,多个视频平台上,大量博主为博点击量,故意寻找危险线路探秘,并冠以“神秘”“独特美景”“罕见”“小众”等关键词进行分发推广,却丝毫不提野生路线的风险隐患,以误导性表述诱导他人前往。另一方面,管理未开发区域困难,很多驴友深夜绕道乡村小路、躲避摄像头进山,管理人员很难及时发现,另外发现后多以劝阻和教育为主,震慑效果不足。


虽然“世间之奇伟、瑰怪、非常之观常在于险远”,但赏奇绝风光不应以人身安全和环境损害为代价,是时候给野景点探险游降降温了。一方面,要管好不当宣传的“安利口”,视频平台要加大内容审查力度,对相关视频做必要的风险提示,对于故意违反景区规定,诱人进入禁区的“安利”视频及时下架或封禁处理。另一方面,要管好“监管口”。监管方要加大对游客不文明行为的整治力度,进一步落实游客黑名单制度,可尝试多地联合“拉黑”,不文明记录进入征信系统等,曝光游客违规行为,加大约束力度。同时监管方要进一步做好野景点、网红打卡点的安全警示宣传和流动巡查,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严防违规冒险进入。


亲近大自然,放松身心无可厚非,但是追逐旷野不应脱离法治的轨道,甚至以身涉险,给自己和他人、自然环境带来损害。自然之美需要距离,安全才是最美的风景!不擅闯禁区理应成为每个游客的文明意识和自觉行为。


来源:法治日报

编辑:融媒体工作室 

审核:王俊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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