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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2日零时起,我市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1月4日12时起升级为橙色预警,要求有关企业按照“一厂一策”等要求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注:目前本轮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已解除。)市生态环境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一批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的违法行为,现予通报。
2024年12月27日,收到“微信投诉”反映中江某建材有限公司存在环境污染等问题后,德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人员对中江某建材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沥青混凝土生产线正在生产,导热油炉正在使用,排气筒有废气排放。2024年12月24日零时起,德阳市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公司未按照《德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执行Ⅱ级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四川某建材有限公司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期间排气筒有废气排放
该公司上述行为涉嫌违反《德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款“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执行市人民政府发布的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不得擅自向社会发布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和第三十八条第一项“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依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等级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按照预警级别可以采取下列应急措施:(一)责令有关企业停产或者限产”的规定。依据《德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德阳市生态环境局已对该公司涉嫌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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