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间闹矛盾,弟弟报警处理,醉酒哥哥情绪激动出手弄伤出警民警。近日,连城县人民检察院以袭警罪对被告人林某提起公诉,经一审法院审理,判处被告人林某拘役三个月。
案情回顾
2024年6月3日晚,林某因下水道纠纷与其弟弟发生争执,其弟打电话报警处理。20时许,派出所的一名民警和两名辅警到现场出警。林某醉酒后认为该民警袒护其弟弟,遂在民警调停过程中用手推搡民警,该民警立即对林某进行口头警告,但醉酒的林某情绪激动用手将该民警的右手食指拗伤。两名辅警见状,立即将林某控制准备带至派出所接受调查,林某情绪激动进行反抗,将其中一名辅警的手腕处弄伤并踢踹了其一脚。
林某暴力袭击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已构成袭警罪。鉴于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一审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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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连城检察
编辑:罗 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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