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进一步提升电动自行车
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
有效预防和减少
涉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
全力提升驾乘人员头盔佩戴率
青州公安道路交通事故预防中心
对骑行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
进行曝光,请广大电动车驾驶人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姓名:张*
身份证号:370781********2227
地址:仙客来路与范公亭交叉口
时间:2024-10-08 17:44:58
姓名:宋**
身份证号:370781********0269
地址:范公亭东路与益王府南路交叉口
时间:2024-10-08 17:44:58
姓名:张**
身份证号:370721********7178
地址:水源路与西关路
时间:2024-10-08 17:44:55
姓名:马**
身份证号:370781********540X
地址:王府东街与草场街交叉口
时间:2024-10-08 17:29:57
姓名:徐**
身份证号:370781********1824
地址:平章府小区南门
时间:2024-10-08 17:29:57
姓名:那**
身份证号:370781********0047
地址:旗城路与北城中街交叉口向南
时间:2024-10-08 17:29:55
姓名:裴**
身份证号:370721********2792
地址:西街小区东门
时间:2024-10-08 17:29:55
姓名:高**
身份证号:370303********0034
地址:雍和府小区西北1门
时间:2024-10-08 17:29:55
姓名:宋**
身份证号:370721********0018
地址:北城花园小区门口
时间:2024-10-08 17:29:53
姓名:齐**
身份证号:370721********0016
地址:海岱北路天泰一号院南侧向西
时间:2024-10-08 17:24:58
佩戴头盔的重要性
带头盔≠戴头盔
青州市公安局道路交通事故预防中心在此提醒广大群众:电动车上路行驶前要按规定依法登记、悬挂号牌,上路行驶时要戴好安全头盔,严禁闯红灯、逆行、随意变道、随意乱停乱放、违法载人、浏览电子设备和以手持方式接听电话。为了您和其他人的安全,请守法知礼,文明出行。
来源:青州市公安局道路交通事故预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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