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点击上方“财税第一讲堂”关注公众号,每日精彩干货
税务局刚刚发布了2025年的申报纳税期限,小编给大家整理了一部分纳税申报事项,大家快转发收藏!目录:
(1) 税局明确!2025年全年纳税征期!
(2)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申报大变!
(3) 新电子税务局,出现申报比对了
(4) 注意!一定要在12月份 预提年终奖!
2025年纳税期限明确!
转发收藏!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关于明确2025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
税总办征科函〔2024〕71号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4〕12号)要求,现将实行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满后15日内申报纳税的各税种2025年度具体申报纳税期限明确如下:
一、1月、7月、8月、9月、12月申报纳税期限分别截至当月15日。
二、2月1日至4日放假4天,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月20日。
三、3月15日为星期六,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3月17日。
四、4月4日至6日放假3天,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4月18日。
五、5月1日至5日放假5天,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5月22日。
六、6月15日为星期日,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6月16日。
七、10月1日至8日放假8天,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0月27日。
八、11月15日为星期六,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11月17日。
各单位遇到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申报纳税期限的,应当提前上报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备案。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2024年12月23日
小规模纳税人
增值税申报大变
新电子税局上线后,小规模纳税人如何申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呢?
第一步:登录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
打开登录网址,点击右上角“登录”,选择“企业业务”输入用户名密码或使用“电子税务局APP”扫码登录电子税务局。
第二步:查找需申报报表
小规模纳税人可通过以下功能路径办理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
1.【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小规模纳税人)】。
2.本期应申报提醒信息申报链接进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小规模纳税人)】页面。
3. 首页搜索栏输入关键字“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小规模纳税人)”搜索进入。
第三步:选择申报模式
目前系统有确认式和填表式两种申报模式,系统会根据纳税人业务复杂程度自动匹配相应的申报模式。
(一)确认式申报模式
当纳税人涉及的业务简单时,系统会根据纳税人开具发票的信息自动预填收入并计算税(费)结果,纳税人只需要对预填的收入以及税(费)结果进行确认。
若企业因存在有未开票收入导致销售收入与实际经营不符,根据收入的性质点击【货物及劳务】或【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输入框进行补录,完成后点击【确认】。如果需要修改其他数据,只能点击【我要填表】切换到填表式申报模式,对数据进行修改。系统会根据纳税人切换填表式的次数,更改推荐的申报模式。
纳税人对数据进行修改后,可点击预览报表对报表数据进行检查,数据无误可以直接点击【提交】完成申报。
(二)填表式申报模式
当纳税人涉及的业务复杂时,系统会直接进入申报表表单填写页面,并根据企业开具的发票信息自动预填数据,若纳税人需要修改数据,可直接对主表数据进行修改。
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中,系统会自动带出对应的【六税两费】减征比例且无法修改。若纳税人还应享受其他减免政策,需手动在“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附表中选择减免性质代码及名称才能享受。
特殊情况:
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若系统出现“是否立即提交申报表”提示(如下图),纳税人可点击【确认提交】直接进行申报;也可以点击【取消】,根据左下角(橙色)提示对表单内容进行修改。
若系统出现“填写校验不通过”提示(如下图),则纳税人必须根据左下角(红色)提示正确修改表单内容后,才能提交。
若系统出现“提示类申报比对不通过”,纳税人可以根据系统提示点击【修改报表】;也可以点击【强制提交】,比对不通过数据形成后台记录,纳税人可通过更正申报表,消除比对异常记录。
若系统出现“强制类申报比对不通过”(如下图),纳税人可以根据系统提示点击【修改报表】;也可以点击【强制提交】,但会产生比对异常事项流转至税务局端,纳税人需对比对异常处理,否则会影响发票开具等。
申报完成后,纳税人可点击【立即缴款】,完成本次申报涉及的税费款缴纳。如果暂时不进行税费款缴纳,也可以在首页中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税费缴纳】进行税费款缴纳,若超过缴款期限,系统将根据缴纳税款计算滞纳金。
新电子税务局,出现申报比对了!
一、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比对问题
新版全国统一电子税务局上线后,很多人反馈小规模纳税人在申报时有比对问题。那就是减免税明细表比对异常,不通过!
问题到底出在哪呢?
首先,我们把企业销售额信息、开票情况、减免情况等数据整理一下。
总销售额10万,未超过季度30万限额,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增值税政策。但所开具专票部分需要按发票上的税额交税,这部分不免。
企业应该填写的申报表是这样的:
按理说没有任何问题。但是提交申报的时候,减免税明细表始终无法通过比对。系统提示是,减免税明细表本期发生额小于开票的不含税金额的2%。
开票的不含税金额的2%等于2018.54
我们填写的是9.84
类似的情况,这个月很多人都收到这种提示!本身小微减免的部分就是不需要填写减征发生额的,现在申报系统自动按开票的不含税销售额自动比对,这自然是比对不通过的。
大家在遇到这个问题时,如果你确认填写没有问题,就忽略继续申报即可!
如果自己无法在网上提交,始终提示你修改,那么首先再检查一下自己是否填对,如果确认填对的,无法修改,那就去大厅申报处理。
二、新电局| 火车票数电票勾选认证申报比对不通过?
火车票、飞机票全面数电化后,申报方式大改,新电子税局也出现比对了。
取得铁路电子客票如何申报增值税?
例如:猫叔有限公司员工小李11月份出差,取得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票价115元。
提示:申请开具的报销用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时务必开具公司抬头及税号(公司抬头:某有限公司,税号: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在申报增值税之前,勾选确认铁路电子客票,再申报增值税填写申报表:根据政策规定:勾选确认后申报增值税系统会自动识别到《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栏次中和第10栏次。取得铁路电子客票勾选确认后申报比对不通过如何处理?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采用简易确认式申报时,存在一个系统设置方面的问题。按照税务总局公告要求,经税务数字账户勾选的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应与其他已勾选的专用发票一同填列于增值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的 “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栏次。然而,当前简易确认式申报系统却会将此类电子客票自动填至附列资料二的 “其他” 栏次。这一错误设置极易引发申报比对不符的状况。
这个小伙伴申报比对不通过也是这一原因引起的,可以尝试手动修改,将电子客票自动填至附列二的其他栏次修改到增值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的 “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栏次,提交申报还是比对不通过的话。
可以强制提交申报,(在强制申报前也可以联系税局人员看看没有其他方式解决)强制提交申报写明原因,上传相关勾选认证铁路电子客票明细等相关证明提交后会被锁死,无法开具发票,联系税局人员解锁,如果着急就带公章申报表去大厅解锁。(地区不同,各地税局系统设置不同,以当地税局为准)
政策刚下来没多久,有的地方税局系统还没及时更新,后续应该就不会出现这种问题了。
注意!
年终奖一定要在12月份计提!
年终奖在今年12月发放或明年1月份发放,个税处理一样吗?
答:如果在今年12月31日前发放,就属于2024年度的收入,可在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期间(2025年3月1日至6月30日)选择享受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或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如果在明年1月发放,就属于2025年度的收入,可在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期间(2026年3月1日至6月30日)选择享受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或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但需要注意的是,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包括工作未满一年的职工),按年度奖金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热点问答
1、什么是全年一次性奖金?
答: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
上述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2、取得的半年奖可以视为全年一次性奖金吗?
答:不可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3 、我有一笔年终奖,分别在上半年和下半年发放,能不能合起来算作“全年一次性奖金”?
答:不可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不同月份的奖金不能合并为一次。
4、全年一次性奖金如何确定所属期?
答:全年一次性奖金在哪个年度发放就属于哪个年度。年度汇算的“年度”即为纳税年度,也就是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
年度汇算时的收入、扣除,均为该时间区间内实际取得的收入和实际发生的符合条件或规定标准的费用或支出。
如某单位要发放2024年的年终奖,如果2024年年底发放则属于2024年度的收入;如果2025年1月发放则属于2025年度的收入。
往期推荐
01
新增一个带薪假,11月1日起执行!
02
以后没有零申报了?税局正式通知:以后无税不申报!
03
会计监管来了!2025年1月1日正式运行!会计正式成为“高危”工作!
▎来源:梅松讲税、猫叔说税、会计家等,内容仅供读者学习、交流之目的。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