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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计算纳税?
方法一: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合计数按照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合并计算纳税。
计算公式:综合所得应纳税额={累计综合所得收入(含全年一次性奖金)-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方法二:单独计算纳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0号)规定,2027年12月31日之前,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规定的,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注意: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单独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年终奖单独申报还是并入综合所得?
举例说明。
情形一:
居民个人A先生2024年的工资收入8万元,全年可扣除的三险一金及专项附加扣除4万元,12月收到年终奖1万元。
情形二:
居民个人B女士2024年的工资收入12万元,全年可扣除的三险一金及专项附加扣除4万元,12月收到年终奖1万元。
情形三:
居民个人C先生2024年的工资收入36万元,全年可扣除的三险一金及专项附加扣除6万元,12月收到年终奖6万元。
通过上述案例,可以大致分成3种情形供大家参考:
温馨提示:
由于每个人工资薪金数额及构成不同,因此选择哪种计税方式更划算也因人而异,需要具体分析,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最划算的计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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