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耕地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要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牢牢守住十八亿亩耕地红线,确保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耕地保护决策部署,希望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心系“国之大者”,共同珍惜保护好耕地资源,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整治各种违法占用耕地行为,严守耕地红线,确保粮食安全。
一、正确理解耕地用途
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
二、耕地保护规定严格,这些要求务必牢记
(一)永久基本农田“四严禁”
(二)耕地用途“五不得”
(三)耕地保护“六严禁”
(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
三、卫片执法监控严密,违法用地难逃“天眼”
自然资源卫星图片执法是利用卫星遥感监测等技术手段,对行政区域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情况进行执法监察。我国资源卫星监测照片分辨率可达到1-2.5米级,土地上的房屋、田块、湾塘、道路、街道上的树木、田里的塑料大棚等都能清晰监测到。卫片如同“天眼”,只要动土,各种非法占地情况都会一览无余。
四、违法占地行为,应承担后果
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于2021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土地违法行为不仅要拆除、恢复土地原状,还要受到严厉惩处。
(一)面临巨额罚款
1.违法占地的处罚。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罚款标准为每平方米100至1000元,意味着违法占用土地1亩最高可罚66.6万元!
2.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或挖塘养鱼的处罚。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或者挖塘养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占用面积处耕地开垦费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破坏种植条件的,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处罚。
(二)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2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属于造成耕地大量毁坏情形。
(三)积极举报违法行为,共同守护耕地安全
保护耕地人人有责,耕地整治恢复工作需要你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让我们共同努力携手守护好粮食安全生命线,共同创建和谐幸福美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