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
协办单位
来宾市融媒体中心
大赛主题
以“全民反诈 你我同行”为主题,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深刻揭示高发诈骗类型和作案手法,全面普及反诈防骗知识,增强群众防诈意识和识骗能力;充分揭露非法出借、出租、出售“两卡”和为电信网络诈骗团伙提供转账洗钱、推广引流、技术开发、组织偷渡等服务的涉诈关联违法犯罪,以及各类涉诈黑灰产业的严重危害,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引导群众增强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避免成为电信网络诈骗分子的“工具人”和“帮凶”,持续掀起全民反诈新热潮。
参赛对象
面向全社会各界人士(含在校学生)。
活动时间
创作要求
围绕“全民反诈 你我同行”主题,进行反诈主题短视频创作,导向正确,对提高广大群众反诈防骗意识具有教育意义和警示作用。
(一)评选标准
1.立意鲜明,紧扣主题,立意鲜明,源于实际。确保原创,严禁抄袭、简单模仿,严禁编造作案手法。
2.形式新颖,视频形式不限,微电影、科普、小品、动画、案例实录、脱口秀等均可。内容编排、拍摄手法、演绎形式有新意。
3.制作精良,视频结构流畅、承转合理,构图美观、画面清晰,字幕准确,音量适当。
4.表达规范,表述流畅,台词严谨准确,不使用低俗用语。表达通俗,易于理解。出镜人员表演自然、大方。不得出现明显的商业标识及单位标识。
(二)有关要求
1.规范格式,短视频时长控制在5分钟以内,视频格式为MP4,横版视频比例16:9,分辨率1920×1080,竖版视频比例9:16,分辨率1080×1920,原始画质。
2.授权许可,参赛作品应为尚未发布过的原创作品,严禁抄袭、模仿,作者报送作品即视为授权许可来宾市反诈中心对作品进行二次剪辑,并投放于电视媒体、互联网平台进行反诈宣传。
3.主办方有权将所有入选、获奖作品的视频用于专题展览及推荐相关媒体发表或播放,并在其宣传推介等活动中拥有使用权,并不再支付稿酬,但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
4.视频奖项评定由主办单位组成评审委员会,参照主题内容、立意导向、艺术表现、制作水平、宣传效应等标准,进行公平、公正、公开的评选。活动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评选评审
由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教育体育局、共青团来宾市委员会牵头成立评审团,并组织不少于5位评审专家进行评审,取平均成绩,评选出获奖作品。
获奖颁奖:评选出各等奖次,在“微观来宾”“来宾公安”“来宾教育”“青春来宾”等新媒体平台对获奖作品进行展播公示。举办颁奖活动并向获奖者(获奖团队)颁发证书及奖金。
奖项设置
作品报送
附件1、附件2:(点击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