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2024年11月29日,美国商务部(Commerce)宣布了对柬埔寨、马来西亚、泰国和越南的晶体光伏电池(无论是否组装成组件)反倾销税(AD)调查的初步肯定性裁定,对东南亚四国的反倾销税率范围在0-271.28%,其中Hanwha Qcell马来西亚反倾销税率为0。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调查应美国太阳能制造商联盟贸易委员会4月提交的请愿书,该组织代表的公司包括福思第一太阳能、Hanwha Qcells USA Inc.和Mission Solar Energy LLC。今年4月24日,美国商务部应美国太阳能制造贸易委员会提交的申请,宣布对进口自柬埔寨、马来西亚、泰国和越南的晶体硅光伏电池(无论是否组装成组件)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今年10月, 美国商务部宣布了其对来自东南亚四国(柬埔寨、马来西亚、泰国和越南)的晶体光伏电池(无论是否组装成组件)的反补贴税(CVD)调查的初步裁定。 其中,天合光能的泰国工厂税率最低,仅0.14%;晶澳越南工厂、晶科马来西亚工厂分别为2.85%、3.47%;反补贴初裁税率已公布,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CBP)将开始收取现金存款押金。另外,美国商务部还公布了历史进口量数据。
数据显示,2023年美国自各涉案国家进口被调查产品的金额分别约为:柬埔寨23亿美元、马来西亚19亿美元、泰国37亿美元、越南40亿美元。
责任编辑:柚子
校对:阿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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