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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春节的临近,为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有力打击超载货运车辆,全力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连日来,加区交警大队结合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根据货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发生规律及特点,高频次、常态化开展货车超载交通违法集中整治行动。 严管严查严处“超载改型”
12月22日3时48分,加区交警大队交警在行动中查获王某驾驶的黑BD***7号重型半挂牵引车涉嫌超载。该车辆总质量49吨,经过磅称重显示总重量达到90.28吨,超载41.28吨,并且该车辆还加高了一层0.5米的护栏,属于擅自改型,平时不拉货的时候折叠在箱内,需要多装货的时候就打开。加区交警对该违法车辆进行扣留,并限期要求对改型增加的护栏进行拆除恢复车辆原状。对于王某超载50%以上不足100%和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的违法行为,加区交警大队将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为了达到一次性运输较多的货物,以达到赚取更大利益的目的,一些车主非法改变车的高度、长度和宽度,超载运输货物。然而,改装车辆长期处于超负荷运转状态,给车辆行驶带来交通安全隐患,容易造成交通事故。1.货车超长、超宽、超高,改变了车辆的重心位置,对制动性能有严重的影响,急刹车时车辆容易侧翻。同时,由于车辆超载,影响了车辆的制动距离。2. 超长货车在通过交叉路口以及弯道时,容易侵占其他车道,转弯时会带来很大的危害。3.超宽货车挡住了后视镜的视线,给安全驾驶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4.货车在转弯时,后轮轨迹与前轮轨迹之间的这片内轮差区域,是危险的视线盲区,许多交通事故都与这个盲区有关,属称“死亡弯月”。如果货车被加长、加宽,视线盲区会更大,发生危险的可能性会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