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警情播报
案例1
9月27日,家住新溪乡的周先生报警称:9月27日晚上,通过QQ聊天得知好友的一朋友正在低价转卖手机,周先生通过好友求证,情况确实属实。于是便通过好友QQ空间发布的消息,添加了卖家的QQ。卖家首先让周先生缴纳79元的押金,缴纳押金后,给周先生提供了一个微信号,周先生添加微信后,对方要求周先生提供微信支付分的截图,证明周先生的信用良好,方可进行交易。周先生按对方的要求,提供了截图后,对方告知周先生安装一个软件,可查看手机的序列号验证手机真伪,周先生将收到的手机序列号(实则是银行转账验证码)告知对方,准备和对方核验时,发现手机银行APP发来20000元的扣款短信,周先生立马联系QQ好友,发现好友始终没有回复,才意识到被骗,于是报警。
案例2
1、诈骗分子在微信群、朋友圈、网购平台或其他网站发布低价打折、海外代购、0元购物等虚假广告,在与受害人取得联系后,诈骗分子便诱导其通过微信、QQ或其他社交软件添加好友进行商议,进而以私下交易可节约手续费或更方便为由,要求私下转账。受害人付款后,诈骗分子再以缴纳关税、定金、交易税、手续费等为由,诱骗其继续转账汇款,最后将其拉黑。
新余市反诈中心郑重提醒
1、网络购物时,请确定对方身份或交易的真实性,如果无法确认,要确保在正规平台完成交易,不要轻易向陌生账号直接转账。
2、凡是在贷款发放前要求缴纳保证金、解冻费、刷资金流水或者索要验证码的,都是诈骗!任何声称“无抵押、低利率”的网贷平台都存在极大风险,如需贷款请到银行或正规金融机构。一旦发现被骗,请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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