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别“任性”,交通安全才是真“捷径”!

政务   2024-10-17 10:28   江西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已成为市民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但与此同时,部分不文明驾驶的行为也给道路安全带来了隐患。
目前,我市仍然存在少部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驾乘人员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不按交通法规在规定车道行驶;在道路上随意横穿、闯红灯、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同时,还有部分接送小孩上下学的家长,自己按照规定佩戴了头盔,但乘坐的小孩却未按规定佩戴头盔。
新余公安交警提醒: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乘坐人都要佩戴好安全头盔。驾驶时,须按交通标识在规定车道上行驶,遵守交通法规,不闯红灯、不逆行。未满16周岁不能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满18周岁且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不得驾驶摩托车(含电动)。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别“任性”,交通安全才是真“捷径”!


出品/新余公安融媒体中心
来源/新余发布
审核/饶健
校对/丁林
编辑/薛榆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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