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清明,安全先行——凤庆县第一中学清明假期安全提醒

政务   2024-04-02 21:35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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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尊敬的家长朋友,亲爱的同学们:

      清明临近,祭扫频繁,安全形势严峻,为确保您和家人的安全,学校特进行如下安全提醒:

01

加强护林防火

进入林区严格遵守《森林防火条例》,教育孩子做到“十不准”:

1.不准带火种进山;

2.不准在野外烧火取暖;

3.不准在林区野炊、烧烤食物;

4.不准在林区吸烟、打火把照明;

5.不准在林区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6.不准炼山、烧荒、烧田埂草、堆烧;

7.不准让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区玩火;

8.不准在乘车时向窗外扔烟头;

9.不准在林区狩猎、防火驱兽;

10.不准让老、幼、弱、病、残者参与扑火抢险。

02

提倡文明祭扫

合理安排祭扫时间,错开高峰时段,按照政府和管理部门的安排,确保祭扫活动安全、有序进行。在祭祀活动中,倡导以敬献鲜花、植树绿化、踏青遥祭、家庭追思会、集体共祭等方式缅怀故人。

03

注意交通安全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日常出行和家校往返途中要注意交通安全:

1.严禁乘坐不合格车辆、“三无”车辆、农用车、拖拉机、拼装车、报废车、超载车、三轮车;

2.不在公路上玩耍;

3.严禁未满16周岁的学生无证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上路;严格遵守“一盔一带”安全要求;

4.过马路时走人行道、过斑马线。

04

注意预防溺水

切实做到“六不”:

1.不私自下水游泳;

2.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不在无家长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4.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5.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6.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05

预防欺凌霸凌

1.尊重他人:尊重他人的权利和感受,不参与欺凌行为,包括言语和行为上的欺凌;

2.乐于沟通:引导正常交流,鼓励开放、诚实的对话,遇到问题及时沟通解决;

3.文明上网:合理安排上网时间,不浏览不良信息,不参与网络暴力行为,遵守网络道德规范,保护个人隐私,尊重他人隐私,注意文明用语;

4.净化“朋友圈”:乐交诤友,不交损友;

5.寻求帮助:遇到欺凌问题,及时、正确寻求家长、学校和法律帮助;

6.树立自信:正确认识自己,努力改善自己,树立自信,敢于向欺凌说不。

06

其他安全事项

1.防范自然灾害,注意预防雷电、狂风暴雨等气象灾害;

2.保护财产安全;

3.注意饮食安全:注意食品卫生,避免食用未经烹饪或未经消毒的食品,选择正规的饮食场所,不要暴饮暴食;

4.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学习,增强意识,依法行事,远离违法犯罪;

5.加强沟通关爱:假期间多与家人保持联系,外出须告知行踪,及时报平安,与朋友、师长之间加强交流,共同分享快乐。

平安清明,安全先行,希望大家认真遵守以上安全提示,安全出行,文明祭扫,平安返家、返校。


凤庆县第一中学

 2024年4月2日


图文:政教处

审核:段成双

推送: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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