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新闻消息,2025年1月1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正式落地实施,参保人在医院药店购药,将按照新版目录执行。此次调整共有91种药品新增进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同时43种临床已被替代或长期未生产供应的药品被调出。这几天,不少参保人在看病就医时都会询问相关治疗领域最新纳入目录的药品。在北大人民医院内分泌科,就有糖尿病患者对新纳入目录的胰岛素周制剂非常感兴趣,每注射一次就可以满足一周的用药需求,可以减少注射治疗负担。纳入医保后,可及性和可负担性将大大提高。糖尿病患者 芦女士:最早的每天注射胰岛素三次,后来就是一天一次,这是一个进步。现在胰岛素周制剂的话,那就更是质的飞跃了,所以对我来说那肯定方便。这款胰岛素周制剂在中国、欧盟与美国同步开展临床试验,同步递交新药上市申请,2024年6月在中国获批,同年就纳入了医保药品目录。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内分泌科主任 北京大学糖尿病中心主任 纪立农:在获得了药监局批准上市之后,能够很快进入到医保,那么这也体现了国家特别想让这些新型的药物能够尽早地让患者使用上,让他们疾病控制更好。此次调整新增的91种药品中,就有糖尿病等慢性病用药15个(含2个罕见病),此外还有肿瘤用药26个(含4个罕见病)、罕见病用药13个、抗感染用药7个、中成药11个、精神病用药4个,以及其他领域用药21个。本轮调整后,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内药品总数达3159种,其中西药1765种、中成药1394种。中药饮片部分892种。在此次目录调整中,谈判竞价药品平均降价63%。叠加谈判降价和医保报销因素,预计2025年将为患者减负超500亿元。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 黄心宇:坚持临床价值导向,坚持支持真创新,真支持创新,将临床价值高的新药好药及时以合理的价格纳入医保药品目录,医保目录在肿瘤、慢性病、儿童用药、罕见病等方面的保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参保人将从目录调整中得到真正的实惠。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航空港区组织人事部:现将《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的通知》(医保发〔2024〕33号,以下简称《2024年药品目录》)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贯彻落实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一)各统筹地区要严格执行《2024年药品目录》,不得自行制定目录或用变通的方法增加目录内药品,也不得自行调整目录内药品的限定支付范围和甲乙分类等内容。参保人员使用目录内药品发生的费用,符合药品法定适应症及医保限定支付范围的可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根据药品目录调整权限,我省原药品目录内的民族药继续保留在基金支付范围。(二)对本次目录调整中续约失败被调出的协议期内谈判药品,为保障用药连续性,给予其6个月的过渡期,2025年6月底前医保基金可按原支付标准继续支付,过渡期内各统筹地区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衔接,指导定点医疗机构及时替换。(三)协议期内谈判药品(以下简称谈判药品)和竞价药品执行全国统一的医保支付标准,谈判药品的支付标准包括基金和参保人员共同支付的全部费用。本次调整新纳入目录的国家集采中选药品以其中选价格作为支付标准。对于确定了支付标准的竞价药品和国家集采中选药品,实际市场价格超出支付标准的,超出部分由参保人员承担;实际市场价格低于支付标准的,按照实际价格和医保规定报销。(四)各统筹地区可根据医保基金和个人承受能力、临床必需和药物经济学等情况,合理确定本地区乙类药品首自付比例。(一)根据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情况,结合我省门诊特定药品和“双通道”管理药品实际,经组织专家评审论证,将贝前列素钠缓释片等42种药品纳入我省门诊特定药品及“双通道”管理药品范围,相关政策继续按《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完善我省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门诊特定药品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豫医保〔2020〕2号)、《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药品范围的通知》(豫医保〔2021〕1号)和《河南省医疗保障局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加强定点医疗机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配备完善“双通道”管理机制的通知》(豫医保办〔2021〕55号)规定执行。省医保服务中心要及时制定门诊特定药品管理类别、申报条件和限额标准,做好信息系统更新维护等工作,全省统一执行。(二)各统筹地区医保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双通道”处方流转全流程监管,切实防范和打击欺诈骗保行为。严格按照《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规范医保药品外配处方管理的通知>的通知》(豫医保办函〔2024〕24号)要求,自2025年1月1日起,配备“双通道”药品的定点零售药店均需通过电子处方中心流转“双通道”药品处方,不再接受纸质处方。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纸质处方使用时间的,由统筹地区报省医保局同意,并向国家医保局备案,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3个月。(一)12月底前,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部门负责将协议期内谈判药品在省医药采购平台上直接挂网采购,谈判药品的挂网价格不得高于支付标准。参与现场竞价的企业,在支付标准有效期内,其竞价药品挂网价格不得高于参与竞价时的报价。(二)各统筹地区医保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定点医疗机构合理配备、使用目录内药品。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工伤保险定点康复机构原则上应于2025年2月底前召开药事会,根据《2024年药品目录》及时调整本机构用药目录,做到“应配尽配”。加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工伤保险定点康复机构协议管理,将合理配备、使用目录内药品的有关要求列为协议内容,积极推动新版目录落地执行。对目录内填补保障空白或大幅提高保障水平、历史数据难以反映实际费用的药品,相关病例可开展特例单议。继续开展谈判药品落地监测工作,各地按要求定期向省医保局报送谈判药品使用和基金支付等数据信息。定点医疗机构要落实谈判药品临床合理使用主体责任,不得以医保总额预算、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限制、药占比、DRG/DIP支付方式改革、已纳入“双通道”管理等为由限制谈判药品的配备、使用。对于法律法规禁止药店销售或未纳入“双通道”管理的谈判药品,定点医疗机构要根据临床用药需求,优先配备保障。同一通用名药品有多家企业生产的,鼓励定点医疗机构和“双通道”药店优先配备价格不高于支付标准的药品,支持其临床使用,减轻患者负担。纳入“双通道”管理的注射制剂,原则上应当由“双通道”药店按照药品配送要求,安全及时地配送至参保人员就诊的医疗机构,由定点医疗机构院内调配注射使用,确保临床用药安全。(三)各统筹地区医保和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和大病保险承办机构要及时调整信息系统,更新完善数据库,将新增药品按规定纳入基金支付范围,调整“备注”内容药品要更新支付范围,调出药品要同步调出基金支付范围,并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四)本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河南省医疗保障局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的通知》(豫医保办〔2023〕104号)国家药品目录部分与本通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各统筹地区在执行过程中,遇有重大问题应及时向省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报告。1.国家医保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4年)》的通知(医保发〔2024〕33号)审 核:朱 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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