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城综合执法局发布最新通告
民生
2025-01-16 18:44
河北
容城县综合执法局关于设立“临时年货一条街”的通告
在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之际,为了规范城区年货市场的管理,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方便市民购置年货,确保广大市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按照“规范经营,方便群众、不影响交通”的原则,经容城县综合执法局研究,并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春节前期在城区东西分别设置“年货一条街”。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城区西部“年货一条街”设置在军转路北侧(澳森南大街以东)。1、除指定地点外,城区内任何经营商户不得店外占道经营,各商贩不得沿街流动、占道经营。2、摊位只准许销售对联、灯笼等烘托节日氛围的物品。3、各商户必须服从管理,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内规范经营,必须保证摊位周边地面干净、整洁,做到“摊在地净、摊走地清”。4、在指定位置有序设置摊位,严禁超越区域、超越经营范围;若不在指定地段售卖,擅自占道经营的,一旦发现,一律暂扣所经营商品,并按上限处以罚款。经营商户要做好自身摊位的安全,并管理好自身的财物。有意向到“年货一条街”销售年货的商家,请到容城县综合执法局704房间报名(容城县容美路2号,联系电话:0312—5618915),报名时间:2025年1月16日至2025年1月17日,报名时需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年货一条街”摊位设定为5m×3m ,经批准后,方可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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