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委全面依法治市(州)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宣传部、直属机关工委、司法局,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单位、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中央驻青单位普法办公室: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12月4日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今年又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巩固社会主义政权和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奠定了国家根本法基础。在全国第七个“宪法宣传周”期间,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准确领把握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协同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改革,健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障机制,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的新部署、新要求,在全省上下持续掀起学习宣传宪法新热潮,开展好具有青海特色的宪法宣传活动。根据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青海省2024年“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各地各部门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及工作开展情况请分别于11月30日前、12月20日前报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
联系人:王菲,联系电话:0971—8247553(兼传真号),
电子邮箱:qinghaipufa@163.com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12月4日是第11个国家宪法日,也迎来全国第7个“宪法宣传周”。为开展好今年的“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根据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宪法宣传周”活动部署要求,经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省委宣传部、省直属机关工委、省司法厅共同研究,将继续在今年的国家宪法日前后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全面贯彻实施,积极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宣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浓厚氛围,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青海实践和实现青海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新中国宪法发展历程和宪法的地位作用;宪法、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等宪法相关法;新中国成立75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省取得的历史性成就;持续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生态环境保护、保障和改善民生、重大风险防范等法律法规。
在以上重点内容基础上,各地各部门要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以及工作实际,拓展延伸具体宣传内容。
12月2日(星期一)至12月8日(星期日),为期一周。各地各部门单位从实际出发,可在时间上适当延展。
全省2024年“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采取“主场活动+主题活动+系列活动”形式开展,即举办一场全省“国家宪法日”主场活动,开展一次“宪法九进”主题活动,组织一系列宪法主题宣传和实践活动。
全面组织参与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开展的各类“线上+线下”宪法宣传活动。动员组织系统内干部职工收听收看全国“宪法的精神 法治的力量——2024年度法治人物”宣传活动,专题节目届时将在CCTV1、CCTV12频道播出。积极参与中央网信办集中开展的“尊崇宪法”网络法治宣传活动。组织我省各县(市、区)“法律明白人”参加第二期全国“法律明白人”示范培训班。广泛参与在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开展的“宪法知识竞答活动”。认真组织观看学习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发布行政法学习讲座视频、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系列短视频、中小企业常见法律问题解答指引。
对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发布的“宪法宣传周”公益广告,制作的2024年“宪法宣传周”宣传挂图,要通过各类新媒体平台、法治宣传阵地等进行推送、张贴,确保宪法宣传活动有声势、氛围浓。相关宣传资料大家可通过“智慧普法平台(中国普法网)”、“青海普法网”设置的“宪法宣传飘窗”,自行下载使用。
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省委宣传部、省直机关工委、省司法厅联合西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普法协调小组、西宁市司法局在西宁广播电视台共同举办2024年度青海省“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主场活动启动仪式,并在西宁市湟中区、湟源县设立分会场进行连线、互动,展示不同形式、不同元素的法治文化展播、表演和宪法宣传,提高群众参与度和覆盖面。其他市(州)根据活动安排,可自行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各异的启动活动。
设立“宪法九进”主题活动,分别由“法律九进”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宪法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进军营、进网络、进家庭、进宗教活动场所主题宣传活动。
► “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紧贴农牧区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常见法律问题、热点问题和法律知识盲区,广泛宣传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深入开展“送法下乡”、“百场法治大宣讲”、“法治文艺进乡村”等活动,大力宣传草原法、森林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乡村振兴促进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涉农补贴、城乡低保、就业服务、养老医保等方面的政策知识。突出农牧区社会治理和法治乡村建设焦点问题,重点加强扫黑除恶常态化斗争、农村赌博治理、反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反邪教、反传销、反帮信、安全生产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促进乡村和谐稳定。结合12月2日“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开展农村交通安全普法宣传。(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交通运输厅,各市州)
► “宪法进社区”主题活动。充分利用市民讲堂、道德讲堂等阵地,为社区居民线上线下讲法治课、开展法律咨询,突出宣传宪法的法律地位、基本原则、公民的权利义务等规定,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与社区治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推进基层依法治理。组织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法律顾问等,在宪法宣传周期间深入社区集中开展一次宪法宣传活动,加强对社区管理、物业管理、消防安全、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反养老诈骗、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等法规条例宣传普及。开展“法治节日连亲”、“法治文艺汇演”等活动,通过以法治文艺表演、游戏趣味活动、法治游园会等活动、不断提升居民学法用法主动性。(牵头单位:省民政厅,各市州)
► “宪法进校园”主题活动。在“宪法宣传周”期间,持续深入推进全省青少年普法宣传专项行动,组织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开展一次宪法知识大讲座、大宣讲。在全省大中小学广泛开展参与度高、具有仪式感的宪法宣传实践活动,将宪法教育融入升旗仪式、主题班会、道法课堂、社团活动中。组织参加第九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比赛和宪法晨读、“宪法卫士”行动等活动。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持续提升青少年尊崇宪法意识和法治素养。(牵头单位:省教育厅、团省委,各市州)
► “宪法进机关”主题活动。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推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过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观看学习辅导视频、举办法治讲座、参加学法考试等形式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知识和党内法规。加强对新修订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及新制定的青海省国旗升挂使用管理规定的学习宣传,组织开展宪法宣誓活动,不断增强国家工作人员的宪法法律意识,做到依宪依法依规履职。(牵头单位:省直机关工委,各市州)
► “宪法进企业”主题活动。持续推进全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宣传活动,结合企业特点、行业特色、发展需求,开展形式多样的送法入企、法治体检、法企共建、入企走访服务等活动,大力宣传宪法法律对国有经济、非公有制经济的保障规范和对劳动者权益的保障;突出宣传安全生产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青海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青海省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政策和法律法规。设立“律企面对面 助企一起行”法治专栏,推动产权保护、依法治企、合规经营、风险防控等领域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牵头单位:省国资委、省工商联、省总工会,各市州)
► “宪法进军营”主题活动。结合部队工作实际,开展国防教育主题图片展、观看爱国主义红色影片和军事题材影视剧。组织法官、检察官、律师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突出宣传宪法法律关于军人履行职责、军人军属权益保障等内容;加强国防法、兵役法、退役军人保障法和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通过普法宣讲、法律咨询、现场答疑、赠送图书、推送普法公益课、提供法律援助等形式,为广大官兵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牵头单位:省军区党委、武警青海总队党委、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各市州)
► “宪法进网络”主题活动。组织网络媒体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活动,通过图解、动漫、短视频、公益广告等形宣传、讲解、阐释、播放涉及宪法的基本内容、重点知识、重大意义、重要价值,梳理我国宪法历史、阐释宪法理念、讲好宪法故事、展现宪法魅力。依托《昆仑大律师》,开展线上讲解、直播问答、案件讲解、访问互动,促进宪法精神的网络传播。(牵头单位:省委网信办、省广播电视局、省广播电视台,各市州)
► “宪法进家庭”主题活动。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群团之家、妇女之家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学习宣传活动,突出宣传宪法地位作用、宪法与公民密切关系、公民权利义务等知识,广泛普及宣传民法典、家庭教育促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发挥“青姐姐˙家和美”文明新风行动品牌作用,通过“普法+健康知识讲座”、“普法+关心关爱”、“普法+文明家庭创建”、“普法+移风易俗树新风”,以家庭为单元,从法治角度树立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模范守法的理念,有效形成法治德治并行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省妇联,各市州)
► “宪法进宗教活动场所”主题活动。持续开展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法治理念强基行动”,加强宪法教育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大力宣传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宗教事务条例、青海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宣传周期间,开展一次升国旗、唱国歌活动、一次宗教教职人员学法活动、一次宗教活动“法律明白人”法治培训活动、一次学法书籍(读本)赠书发放活动,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责任单位:省委统战部、省民宗委、省司法厅,各市州)
► 指导海东市、海西州等5个市(州)分别组织策划开展“弘扬宪法精神 树立法治意识”中小学生硬笔书法大赛及获奖作品展播;“宪法,我想对你说”诵读展播活动;“宪法+文艺+非遗”法治下乡活动;同宝山宪法宣誓“快闪”活动;“‘宪’在进行时”基层普法专辑记录行5个专题宣传活动,以不同类型、不同视角、不同效果向大家呈现宪法走近群众、走进生活的每一点、每一面。(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省司法厅,海东市、海西州、海南州、海北州、黄南州)
► 组织开展2024年度全省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学法用法考试。(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省司法厅)
► 在“青海普法”微信公众号组织开展第六届“宪法伴我行”全民竞答活动。(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守法普法协调小组)
► 结合全国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组织各地各校师生同步开展“宪法晨读”活动,通过网络视频同步直播等方式共同参与。广泛组织开展《宪法帮我们成长》主题歌曲传唱活动。利用周一学校升旗仪式,围绕宪法主题开展一次“国旗下的讲话”活动。(省教育厅)
► 组织开展“清风˙法韵”法治宣传优秀书法、摄影获奖作品和“普法提质增效 全民法治素养提升”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获奖作品线上展播活动。(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守法普法协调小组)
► 结合“双百”法治宣讲活动,集中开展以学习宪法为核心的“百场宪法大宣讲”,邀请专家、教授为省直各机关干部职工讲授一场法治课,开展一场法治理论大宣讲活动。(省直机关工委、省法学会)
► 结合“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组织开“百所进千村”“律师送政策送法律进基层”活动,不断提升“法律明白人”法律基础能力和素养。(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省司法厅、各市州司法局)
► 开展执法司法机关公众开放日活动,走进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基层派出所)、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等,实地参观智慧法庭、检察服务中心、各类指挥中心、“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执法办公场所等,参加现场旁听案件庭审、模拟法庭,进行座谈交流,让社会公众更加直观地了解执法司法工作。省直执法部门可安排在基层执法单位、一线或执法现场开展开放日活动。(省检察院、省法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以及省直各执法相关部门)
► 开展“宪法伴我行”今日头条话题活动。发挥“青海普法”今日头条号的聚合效应,开辟#宪法伴我行#今日头条话题专栏(话题发起指南见附件),推动各地各部门今日头条号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形成学习宣传宪法整体联动效应。(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守法普法协调小组)
► 开展“宪法宣传点亮城市地标”、“万屏点亮宪法”、“我和宪法合张影”等活动,同步点亮、滚动播放活动主题宣传海报、宣传标语等,形成“万屏”联动、共同宣传宪法的强大声势。(各市州司法局)
► 移动、联通、电信等运营商向全省手机用户推送宪法公益普法短信。(省通信管理局)
► 在全省铁路、公交车站、长途客运站播放宪法、民法典公益宣传片。(省交通运输厅、青藏铁路公司)
► 过“青海普法”微信公众号平台向微信朋友圈推送“宪法宣传周”公益广告。(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守法普法协调小组)
◆《青海日报》、《青海法治报》、《西宁晚报》等纸媒在第七个“宪法宣传周”到来之际,就推进现行宪法施行,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刊发评论性文章,活动期间,采编相关稿件。
◆青海广播电视台在第七个“宪法宣传周”期间插播宪法宣传公益广告,并对全省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全面展现我省开展宪法学习宣传的做法和成效。
◆全省各类媒体在12月4日当天刊发宪法宣传公益广告(相关资料登录“青海普法网——宪法学习宣传资料”飘窗下载)。
★ 把准政治方向,突出宣传主题。各地各部门要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动力,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认识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宪法宣传教育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突出宣传主题,把握宣传重点,准确宣传解读宪法,正确阐释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讲好中国宪法故事,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
★ 强化组织领导,做到合力推进。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压紧压实主体责任,认真履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明确相关参加单位工作职责和具体任务,指导推动开展宪法宣传活动。要结合业务职能,主动履职作为,策划组织特色鲜明,群众参与度高的宪法宣传。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根据全省重点活动安排,细化具体方案,加强资源整合,同步组织“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有效促进省、市(州)、县、乡村多级联动,确保各项活动落实落地、有序有效。
★ 丰富内容形式,增强宣传实效。要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创设喜闻乐见、群众参与度高的宪法主题活动,把宣传周集中宣传与经常性宪法宣传有机结合,抓牢领导干部、青少年、网民等重点群体,抓实学校、社区、媒体等重点阵地,把宪法精神融入群众日常生活,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要创造性开展各项法律宣传、法律服务、以案普法、法治实践等活动,以生动活泼的法治文化活动弘扬宪法精神。把宪法宣传元素融入公共场所、地方文化中,让宪法为人民群众看得见,找得到。
★ 强化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全方位、多声部开展宪法宣传。以“万屏点亮宪法”活动为载体,推动宪法在机场、火车站、公交车站、文化广场、公共场所LED大屏等重点部位广泛呈现、全面覆盖。各级各类媒体要充分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制,精心策划,在重要版面、时段推出宪法宣传报道,充分深入报道“宪法宣传周”活动情况,讲好宪法故事,传播好法治声音。要因地制宜,根据全省重点活动安排,组织开展实效性强、群众参与度高的宪法主题宣传活动,不断增强宪法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宪法伴我行#今日头条话题活动发起指南
◆来源:青海普法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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