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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力强信心,以“减负式”执法举措优化营商政务环境。山东省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拓展柔性执法领域,完善执法监督体系,着力纠治“小过重罚”,切实让企业轻装上阵。在规范涉企执法标准上下功夫。出台《山东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若干措施》,起草制定《山东省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涉企行政执法制度规范。印发《关于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若干措施》,组织省直执法单位编制本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对5842项违法事项细化裁量阶次、明确处罚标准。在优化涉企执法流程上下功夫。推行涉企执法阳光监督改革试点,建立涉企检查阳光监督平台,推动入企检查“事前备案”“事中留痕”“事后评价”,全面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流程和方式,加快解决现场检查事项多、频次高等问题,全省试点地区进企检查次数平均减少30%以上。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电子证照应用试点,推动涉企执法“亮码核验”、企业免交实体证照,全省累计免除企业提交证照材料7亿余次,极大减轻了企业负担。在拓展涉企执法方式上下功夫。积极倡导包容审慎监管,扩大柔性执法覆盖范围,发布新一批《山东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推动将“首次不罚”“首次轻罚”拓展到更多行政执法领域。目前,柔性执法范围涵盖29个执法领域、374项行为事项,较上批清单分别扩大16%、30.8%。2023年,山东全省办理免罚、轻罚案件近9万件,减免罚款2.8亿元。
聚力护权益,以“全周期”服务链条完善营商法治保障。山东司法行政系统坚持能动履职、靠前服务,创新实施法治赋能产业链工程,积极推行“产业链+法律服务”模式,更好维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对初创期产业企业,提供“预约式”“菜单式”法律服务,建立法律服务清单,组建律师服务团开展“法治体检”,帮助企业排查化解“生命初期”的风险隐患。成立省级企业合规服务机构、合规服务团,开展“律企结对”“律会结对”,累计为7600余家企业提供“法治体检”服务,排查化解各类法律风险11.2万条。对成长期产业企业,提供解决商业纠纷、企业信用修复等服务,推动设立普通版、行政管理专版和上市专版3大类52个执法领域的信用报告,2023年全省依法依规移除失信被执行人13.89万个,同比增长40.59%。常态化开展涉企矛盾纠纷排查,建立纠纷快速处置机制,及时化解涉企合同、生产经营、知识产权等领域纠纷。2023年,全省人民调解组织化解涉企纠纷11.7万件。对成熟期产业企业,加快民商事纠纷、知识产权、金融消费等领域调解组织建设,成立中日韩国际商事纠纷调解中心,提供市场融资、投资并购等专业的法律服务指导,开展涉外经贸摩擦调解,积极应对海外贸易风险。2023年办理国际商事仲裁案件758件次,有力服务企业“走出去”发展。对转型期产业企业,提供破产重整、清算等法律服务,搭建律师惠企服务平台,建立企业破产管理人与投资人衔接机制,稳妥推动“僵尸企业”出清、盘活企业资产,累计参与办理各类破产案件6267件,帮助企业化解不良资产7000多亿元。
聚力促发展,以“多元化”监督机制夯实营商社会基础。山东省司法厅加快凝聚工作合力,建立实施监督评价机制,打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组合拳”。健全涉企决策社会公开机制,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公开制度,主动向社会公布由省政府决策的重大事项。目前,山东已连续4年对外发布事项目录、涉及重大决策49项,全部实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决策程序,保障企业及时掌握政府决策信息。健全涉企案件依法办理机制,建立涉企行政复议案件会商机制,积极探索在企业建立行政复议服务点,推动行政复议入企业、进协会,不断提升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水平,推动实现“政企双赢”。2023年,共办理涉企行政复议案件2586件、纠错455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6.23亿元,全省涉企行政案件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连续三年保持100%。健全涉企违规执法监督机制,大力推进涉企执法问题集中排查整治,建立全省重大法治事件督察机制,持续深化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对企业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违规违法执法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置,推动形成涉企违规执法追责问责高压态势。
往期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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