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下列民办非企业单位准予注销登记,现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附件:2024年10月23日-12月31日准予注销登记的社会组织
来源:宁城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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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下列民办非企业单位准予注销登记,现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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