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美中网报道,纽约市最近将“乱穿马路”合法化,行人将被允许在任何时候过马路,而不用担忧被警察开罚单。
这项改革举措在2月份提出,并在几个月后获得市议会批准,于9月26日送交市长亚当斯签署。由于亚当斯未能在30天内采取行动,导致这项法案自动成为法律。虽然乱穿马路可能引起安全问题,但警方的执法引发了争议,市府数据显示,非裔和西语裔行人似乎不成比例地成为警察的目标。据Streetsblog NYC报道,纽约警方因乱穿马路而开具了467张传票,发出了其中的426张,92%是发给非裔或西语裔居民的。发起这项立法的布鲁克林民主党市议员纳西斯(Mercedes Narcisse)周二表示,这项新法结束了执法中的种族差异,她在电邮声明中写道:“让我们面对现实吧,每个纽约人都会乱穿马路。人们只是想去他们需要去的地方。惩罚日常行为的法律不应该存在,尤其是当它们不公平地影响少数族裔社区时。”新法规允许行人在任意地点过马路,包括人行横道外。新法规还允许行人无视交通信号过马路,并明确规定无视交通信号过马路不再违反城市行政法规。但新法规还警告称,在人行横道外过马路的行人没有通行权,他们应该给有通行权的其他车辆让路。亚当斯的发言人利兹·加西亚 (Liz Garcia) 拒绝详细说明市长为何决定在没有亚当斯的同意下让该法案成为法律。但她指出,该法案明确规定,闯红灯和在街区中间过马路是高度危险的行为。加西亚补充说,人们可能仍需对因乱穿马路造成的事故承担民事责任。她在一份声明中表示:“当每个人都遵守交通规则时,所有道路使用者都会更安全。我们继续鼓励行人利用现有的安全机制,例如日光照明、行人岛和行人间隔,在有行人信号灯的人行横道上过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