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5个岗位!平原县2024年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来了→

民生   2024-10-10 20:00   山东  

为拓宽就业帮扶渠道,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监督办法》(鲁人社规〔2024〕1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质效提升年”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字〔2024〕3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平原县实际,公开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如下:

一、岗位数量

本次招聘共设置乡村公益性岗位735个,详见《平原县2024年乡村公益性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群体

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是指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关人员;

农村低收入人口,是指民政部门登记认定的相应人员;

农村残疾人,是指残联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

抚养未成年子女的未就业单亲家庭成员,是指持有离婚或丧偶证明且抚养未满18周岁子女的相应人员;

登记失业16-24岁青年,是指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的16至24周岁相应人员。

登记失业“二孩妈妈”,是指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符合生育政策、抚养2个或2个以上未满18周岁子女的相应女性人员。

相同条件下,乡村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等群体。

(二)以下群体不得安置为公益岗人员

1.全日制在校学生;

2.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3.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股东(投资人)、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监事、经理)和个体经营者;

4.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或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期满人员;

5.受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人员;

6.享受职工养老保险待遇;

7.已超过公益性岗位人员安置年龄的人员;

8.不具备上岗所需的最基本的体力、智力条件的;

9.其他不符合安置条件的情形。

三、补贴待遇

乡村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按照不低于本地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设定,目前助残岗位450元/人/月,其他岗位500元/人/月,同时结合乡村公益岗绩效考核有关规定、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等因素确定具体发放金额,按月发放。 

乡村公益岗在岗人员统一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四、招聘程序

(一)公告报名。招聘公告在平原县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各乡镇(街道)在村庄“公示栏”同步张贴发布。

人员向所在村庄(社区)申请报名,填写《平原县乡村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附件2),时间10月9日-10月13日。

(二)资格审核。报名截止后,各乡镇(街道)开展初审,确定是否属于安置对象、是否符合安置条件,填写《    乡镇(街道)审核乡村公益岗人员名单》(附件3),由镇街人社所汇总上报县人社局,县级相关部门开展联审,确定人员名单后反馈各镇街。

(三)民主评议。审核通过人员由所在村庄(社区)进行民主评议,时间不少于3天,期间如有异议,由乡镇(街道)调查处理,对查实不符合条件的,不允许上岗;无异议的,确定上岗人员名单、完善申请报名表报县人社局备案,并在平原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四)培训上岗。各乡镇(街道)与上岗人员签订乡村公益岗服务协议,统一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安排人员上岗,加强上岗人员日常管理,发挥公益岗人员作用。

 五、退出管理

(一)自然退出。公益岗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乡镇(街道)督促退出:

1.经用人单位吸纳、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实现就业的;

2.自愿退出岗位的;

3.公益性岗位已满规定期限的;

4.超出城乡公益性岗位人员安置年龄的;

5.不能正常开展工作的;

6.其他须退出岗位的情况。

(二)人员清退。公益岗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乡镇(街道)负责清退:

1.申报材料虚假失实的;

2.本人未提供相应劳动、他人顶替上岗的;

3.无故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

4.不服从管理或违反岗位管理办法,造成不良影响的;

5.工作质量、标准达不到要求,经整改仍不到位的;

6.在岗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其他不符合城乡公益性岗位条件的。

(三)备案制度。严格落实公职人员和村(社区)干部亲属(本人配偶、父母、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报名前说明承诺制度,报名人员存在上述亲属关系的,在村(社区)民主评议和信息公示无异议,由乡镇(街道)研究通过,并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方可上岗。申报材料虚假失实的,一经发现及时清退,并追回已发放的补贴。

六、其他事项

(1)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按照《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监督办法》(鲁人社规〔2024〕1号)管理,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及经济补偿规定。

(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的,取消资格、追回补贴;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等原因导致相关后果由本人承担。(3)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纪律,增强透明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平原县人社局:0534-4211601

龙门街道:0534-7867617

桃园街道:0534-5355920

德原街道:0534-4660606

前曹镇:0534-4671566

恩城镇:0534-4541309

王凤楼镇:0534-4752097

王杲铺镇:0534-8210026

王打卦镇:0534-4520263

王庙镇:0534-4628358

张华镇:0534-4641123

腰站镇:0534-4650057

三唐乡:0534-4530323

平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10日


扫码查看附件

附件1:平原县2024年乡村公益性岗位计划表


附件2:平原县乡村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


附件3:乡镇(街道)审核乡村公益岗人员名单






来源:平原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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