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先锋模范作用,激励广大民警担当新使命、展现新作为,推动衡山县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经衡山县公安局党委研究,决定对2024年第三季度红榜个人进行公开表彰。
警星闪耀
追寻光,成为光,散发光
第二期
文 剑
岭坡派出所所长
文剑同志于2008年9月参加公安工作,自参加工作以来,文剑同志忠诚党的事业,把干事创业做为自己最大的政治责任,带领全所人员,戮力同心、奋发有为,坚持“大案必须破,小案不放过”理念,全力提升打击效能,曾荣获湖南省优秀人民警察称号,荣立公安系统个人三等功3次,多次荣获衡阳市公安局、衡山县政府嘉奖。在2024年第三季度工作中,文剑同志主动担当作为,带领全所民辅警破获刑事案件3起,行政案件1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9人、违法嫌疑人12人。岭坡辖区5号山谷项目作为第三届湖南旅游发展大会观摩项目之一,文剑组织民辅警在辖区开展各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安排警力对5号山谷进行执勤。岭坡派出所在第三季度中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案件40余起,矛盾纠纷化解率达100%。
林 敏
警务保障室教导员
2024年第三季度,林敏同志在财政资金有限的情况下,为保障公安工作的正常运转,积极与县财政局沟通对接,努力争取财政支持。第三季度工作中,林敏同志对本年度市委政法巡察和省公安行业审计中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建立完善与公安业务特点、风险水平等相适应的财务监督机制和内部控制体制,规范全局财务管理。工作以来,林敏同志荣获县政府嘉奖8次,被评为全市优秀会计工作者1次,负责的决算工作每年均被评为县里一等奖。
罗 鹏
城关派出所巡逻防控中队长
罗鹏同志于2018年8月参加工作,从警六年以来,荣获县政府嘉奖1次、县局嘉奖2次,被评为扫黑除恶先进个人1次、最美民警1次。在2024年第三季度工作中,罗鹏同志恪尽职守、认真履职,严格执行派出所主防理念,切实开展巡逻防控、打击犯罪、化解矛盾纠纷、排查治安隐患等工作,共办理刑事案件6起,刑事拘留5人,移送起诉6人,行政处罚10人,调解矛盾纠纷20余起,安保执勤3次,巡逻盘查20余次,为辖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治安稳定有序做出了贡献。
三审:胡晓斌
二审:谭宗阳
责编:罗 核
编辑:林 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