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药”还是“贩毒”?一药房老板被警方刑拘!

政务   2024-11-15 21:17   广西  


曾经
它是一款药品
在药店就能买到
而如今已成为
国家列管的违禁药品
就是
“右美沙芬
近日
江西吉州公安分局破获
吉安市首例贩卖“右美沙芬毒品案
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
违法吸毒人员3名
缴获“右美沙芬288粒
10月28日,吉州公安分局禁毒大队接群众举报称:吉州区某酒店有人正在吸食毒品。办案民警随即展开调查,并对该酒店进行布控,将精神混乱、神志不清的3名违法人员左某、郭某、曾某抓获,当场查获“右美沙芬”288片。


经查
三人所服用的“右美沙芬”
是从吉安县某药店购得
民警立即赶赴该药店查证
据药店老板黄某供述
“右美沙芬被列管后
黄某为减少损失
将28盒“右美沙芬
私藏于药店厨房
“择机”再卖个好价钱

三个月后
左某来药店购买“右美沙芬”
黄某便将私藏的“宝贝”拿出来
在不具备销售精神药品资质
且左某未提供医院处分笺的情况下
药房老板黄某以600元现金
擅自将28盒“右美沙芬
非法出售给左某等人
目前
犯罪嫌疑人黄某
因涉嫌非法贩卖毒品罪
已被吉州公安依法刑事拘留
违法行为人
左某、郭某、曾某
因非法吸食“右美沙芬”
已被吉州公安依法行政拘留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规链接



国家药监局 公安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关于调整精神药品目录的公告


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调整精神药品目录。现公告如下:

一、 将右美沙芬、含地芬诺酯复方制剂、纳呋拉啡、氯卡色林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

二、 将咪达唑仑原料药和注射剂由第二类精神药品调整为第一类精神药品,其它咪达唑仑单方制剂仍为第二类精神药品。

本公告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警方提醒
大家购买、服用药品时
应严格遵守医嘱
绝不超剂量、超范围使用
    让我们一起向药物滥用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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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来源:广州禁毒

 审核:林其材

责编:刘汝宁 编辑:吕映 校对:宋业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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