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花亭湖景区保护展示项目(环湖外湖休闲慢行系统工程) | ||||
项目编号 | H5GC24A02G076 | ||||
招标人 | 太湖县花亭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安徽花亭湖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太湖县和美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
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 招标人代表:魏先生 联系方式:13955689120 | ||||
最高限价 | 54794478.90元 | ||||
代理机构 |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方式:13696526224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1月15日9时00分 | 计划工期 | 540日历天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详见评标情况一览表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详见评标情况一览表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 称 | 铜陵市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投标工期 | 540日历天 | ||
地 址 | 安徽省铜陵市淮河路华福大厦 | ||||
投标价(元) | 46301334.67元 | ||||
项目负责人 | 储昭胜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皖1342009201005461 | |||||
技术负责人 | 徐张燕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皋陶大道二期(寿春路—环渠路)及三源河桥工程(第二次)获2021年度安徽省建设工程“黄山杯”奖(省优质工程)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皋陶大道二期(寿春路~环渠路)及三源河桥工程(第二次)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庐江县泥河路工程二标段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 称 | 吉林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投标工期 | 540日历天 | ||
地 址 | 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光华路12号 | ||||
投标价(元) | 46071197.86元 | ||||
项目负责人 | 谢志刚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吉1222006200720131 | |||||
技术负责人 | 金龙鑫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涡阳县东环路(滨河路—将军大道)工程获2022年吉林省建设工程省优质工程 “长白山杯”奖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涡阳县东环路(滨河路—将军大道)工程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吉林市高新大路工程项目(现状高新大路—规划路)(K7 515.5—K8 400)施工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 称 | 郑州一建集团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投标工期 | 540日历天 | ||
地 址 | 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智慧岛尚贤街6号 | ||||
投标价(元) | 45835581.60元 | ||||
项目负责人 | 史胜拢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豫1362012201205186 | |||||
技术负责人 | 孟凡华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郑东新区CBD副中心区基础设施工程中环路工程(一期)施工第二标段获2022年度河南省建设工程“中州杯”(省优质工程)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郑东新区CBD副中心区基础设施工程中环路工程(一期)施工第二标段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郑州市四环线及大河路快速化工程——西四环段施工三标段 | ||||
公示时间 | 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1日17:30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13696526224。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太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太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姚大明,联系电话:0556-4161296、0556-4182026),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来源:太湖县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