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咎由自取,面对商人老板的围猎缴械投降,最终身陷囹圄、事业尽毁、失去一切,请在座的各位不要像我一样……”
12月5日,青川县人民法院公开庭审了一起受贿犯罪案,在个人陈述环节,被告人青川县农业农村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强金鑫对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作出深刻忏悔。
据悉,强金鑫伙同商人冯某、彭某某在招标代理、项目承建、竣工结算、农机购置等环节上谋利,最终触碰纪法红线。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活教材”作用,青川县纪委监委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县农业农村局全体干部共计150余人,“沉浸式”接受警示教育。
“曾经的‘老熟人’突然沦为‘阶下囚’,让人不胜唏嘘,我今后一定以此为戒,慎用手中权力,避免成为‘案中人’。”庭审结束后,县交通运输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母国强深受触动。
“作为项目一线干部,要自己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保持亲清政商关系,时刻做到警钟长鸣。”县农业农村局项目规划股负责人董姗姗说道。
为深化痛感教育,让党员干部更有“代入感”,近年来,青川县纪委监委改变以往“说教”方式,通过邀请党员干部参与“庭审课堂”、到案发单位宣布处分决定、编写警示教育读本以案释纪释法等多种方式,引导教育对象避免“看客心态”,真正“置身事中”,不断提升警示教育穿透力、感染力。
同时,扎实开展“践初心·守清廉”纪法教育活动,分批次组织20个乡镇、41个行业部门走进青川县看守所、四川省川北监狱,“零距离”探访高墙内的真实生活,“沉浸式”体验铁窗下的人生落差,让警示教育直击人心、触及灵魂。据统计,今年以来,已开展“庭审课堂”4期,宣布处分决定215起,发放《拍蝇说纪》读本5000余册,覆盖党员干部1万余人次。
“身边的典型案例是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最佳的‘防腐剂’。”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用好用活案件成果,在以案明纪、以案促教上深下功夫,增强警示教育“带入感”,真正把“看到的教训”转化为“心底的警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