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西安市高陵区数据和行政审批服务局发布
关于高陵朗鸣文化教育培训中心等
30所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
自然废止的公告
经查,高陵朗鸣文化教育培训中心等30所校外培训机构无实际招生、办学行为,办学许可证到期后未依法予以延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该30所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自公告之日起废止,不再具备办学资格。同时,自办学许可证废止之日起,各机构应依法完成清算并及时向西安市高陵区数据和行政审批服务局申请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附件:西安市高陵区废止30所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信息
来源:高陵微政务
编辑:气泡
主编:王海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