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党员、公职人员酒驾、赌博典型问题

政务   2025-01-11 15:43   云南  


 为持续深入推进作风建设,把严的基调贯穿于作风建设全过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带头遵守纪律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维护良好社会秩序,昭通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5起党员、公职人员酒驾、赌博典型案例。具体如下:

昭通市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郭衍发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

 2023年3月15日,郭衍发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对其处以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1900元、记12分的行政处罚。2023年11月,郭衍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昭阳区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军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

 2024年7月11日,王军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对其处以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2024年10月,王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巧家县教体局基建办主任杨坤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

 2024年8月15日,杨坤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对其处以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2024年11月,杨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永善县国有林场防火股股长、团结乡花石村驻村第一书记胡兴永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

 2024年9月,胡兴永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对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罚款1200元的行政处罚。2024年11月,胡兴永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盐津县盐井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陈思靓参与赌博问题。

 2023年8月31日至9月18日,陈思靓在手机APP上参与网络赌博,被公安机关查获,对其处以罚款300元的行政处罚。2024年4月,陈思靓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


 上述5起典型案例,反映出少数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不强、纪法观念淡薄等问题,暴露出部分党员干部存在侥幸心理和“赌徒”心态,严重损害党员、公职人员形象。

通报强调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举一反三、以案为鉴,切不可抱侥幸心理,以身试纪、试法。必须加强自我警醒、自我约束、自我监督,自觉遵守纪律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树立党员干部良好形象。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扛实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八小时之外”的监督,对党员干部酒驾、赌博等精准施治,常提醒、常扯袖,严纪律、强震慑,切实增强党员干部自我警醒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加大监督执纪执法力度,坚持风腐同查同治,坚决打好作风建设的攻坚战、持久战、总体战,一步不停歇、半步不退让,既要对党员干部酒驾、赌博等问题严查快处,又要深挖细查,追根溯源,坚决查处“酒局”“牌局”背后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持续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一贯到底,让严的震慑常在、惩的后墙更加坚固。




来源/“昭通发布”微信公众号

编辑/王颖

主办/永善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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