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实录】嫌疑人:“这辆自行车,行!” 蜀黍:“确实‘刑’!”

政务   2024-11-22 20:50   上海  

醒醒!

这不是共享单车……


近日

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公安分局

新泾派出所

接到市民刘先生报案称

其学生的自行车不见了

该车停于缤谷广场非机动车停车位处

车未上锁

待学生下课骑车回家时

发现自行车已不见

遂替学生来所报案


民警立即调阅周边公共视频

发现一着浅色上衣和深色裤子的女子

在左顾右盼后骑走了自行车

民警循线追踪

成功锁定了盗车的刘某







在民警的努力下

很快在刘某住所将其抓获

当场查获了被盗自行车

经调查

刘某系缤谷广场员工

下班后欲骑电瓶车回家

不料发现电瓶车车胎没气

于是心生歹念

便将停于附近的

一辆未上锁自行车骑走

刘某骑回自己住所后

将自行车停放在家门口

直至民警到场将其抓获


目前

违法人员刘某

因盗窃的违法行为

被长宁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方提醒:

广大市民要加强防范意识,在公共场所停放私人车辆时,务必上锁,并尽量将车辆停于监控覆盖或有人员看管区域,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文字丨吴菁妍

编辑丨黄博涛 吴菁妍

审核丨黄博涛




警民直通车长宁
欢迎关注“警民直通车长宁”。传递民警心声,普及防范知识,搭建交流平台。【警民携手,共筑平安长宁】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