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公安分局
新泾派出所
接到市民刘先生报案称
其学生的自行车不见了
该车停于缤谷广场非机动车停车位处
车未上锁
待学生下课骑车回家时
发现自行车已不见
遂替学生来所报案
在民警的努力下
很快在刘某住所将其抓获
当场查获了被盗自行车
经调查
刘某系缤谷广场员工
下班后欲骑电瓶车回家
不料发现电瓶车车胎没气
于是心生歹念
便将停于附近的
一辆未上锁自行车骑走
刘某骑回自己住所后
将自行车停放在家门口
直至民警到场将其抓获
目前
违法人员刘某
因盗窃的违法行为
被长宁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
广大市民要加强防范意识,在公共场所停放私人车辆时,务必上锁,并尽量将车辆停于监控覆盖或有人员看管区域,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文字丨吴菁妍
编辑丨黄博涛 吴菁妍
审核丨黄博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