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关于启用测速执法设备的公示

政务   2025-01-22 13:30   黑龙江  

为进一步提高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确保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办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非现场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操作规程(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巴彦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在以下路段启用测速执法设备,并对设置测速设备抓拍点位的路段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信息依法予以采集,车辆所有人可通过互联网“交管12123”平台查询车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信息。
一、监控设备抓拍点位

1.大顶山航电枢纽公路78公里(中兴路与大顶山杭电枢纽公路交叉口西50米) 限速值每小时80公里;

2.大顶山航电枢纽公路75公里(巴彦县生态农业观光园附近) 限速值每小时80公里 

3.京抚公路1419公里(原老收费站附近)限速值每小时80公里

4.京抚公路1422公里(巴彦县天德现代农业农机专业合作社附近) 限速值每小时80公里

5.京抚公路1437公里(巴彦港镇中心小学附近) 限速值每小时80公里

二、依法予以采集的交通违法行为信息

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

三、启用时间

本公示自发布之日5个工作日后启用交通技术监控执法设备。

特此公示。

巴彦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01月21日

责任编辑:曹春雷
编  辑:王玥莹

巴彦发布
巴彦县委宣传部官方微信公众平台,传递官方声音,回应百姓诉求,搭建互动平台,服务巴彦发展。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