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单位小场所火灾风险防范温馨提示请查收

政务   2025-01-24 19:07   黑龙江  

请各小单位、小场所负责人注意啦:

为深刻吸取小单位、小场所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做好火灾风险防范工作,谨防“小火亡人”事故发生,确保全县消防形势稳定,巴彦县消防救援大队现就小单位、小场所火灾风险防范工作提出以下提示:

一、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各小单位、小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是本场所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加强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要明确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确保消防安全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

二、加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

各小单位、小场所应立即组织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工作,重点排查电气线路、机械设备、消防设施器材以及存在重大火灾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等。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立即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确保隐患及时得到消除。同时,要加强日常巡查和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严格火源电源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

各小单位、小场所应严禁违章动火、违规电焊,加强火源、电源管理,确保用火用电安全。对易燃易爆危险品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储存、使用和管理,严禁违规储存、经营、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四、配齐配足消防设施器材

各小单位、小场所应按照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同时,要加强消防设施的巡查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消防设施存在的问题。

五、保持疏散通道畅通

各小单位、小场所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堵塞、占用或锁闭。不得在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铁丝网等障碍物。在营业期间,应确保安全出口畅通无阻,方便人员疏散逃生。

六、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各小单位、小场所应加强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逃生能力。要组织员工开展灭火应急疏散逃生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灾事故,人员能够迅速组织疏散逃生和初期火灾扑救。同时,要通过各种媒体向社会大众普及火灾防控知识,提高公众的火灾防范意识和自救逃生能力。

七、严格责任追究

对未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未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未配齐配足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疏散通道畅通等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严厉处罚。对因此导致火灾事故发生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请各小单位、小场所负责人高度重视火灾风险防范工作,切实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共同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源:巴彦县消防救援大队
责任编辑:曹春雷
编  辑:王君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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