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为持续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海南交警开设“有信必复”专栏,有问必答,有信必复,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接受交管业务咨询。
1.你好,请问外地牌的小车更改车身颜色后可以在海南申请变更登记吗?
鹿安警官
您好,可以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因改变车身颜色申请变更登记,车辆不在登记地的,可以向车辆所在地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
2.你好,请问相对方向行驶的两车驶入同一路口,该如何让行?
鹿安警官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所以,相对方向行驶的两辆车,一辆右转、一辆左转,两者驶入同一个路口,右转车要让左转车先行。
3.您好,请问驾驶摩托车不小心驶入禁摩区将会面临怎么样的处罚?
鹿安警官
您好,驾驶摩托车不小心驶入禁摩区的行为属于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82条第3项有关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将面临罚款100元、驾驶证记1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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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海南交警
审核 | 杨仁益 陈香政
编辑 | 吴际彬
违法行为举报邮箱 | bsjj669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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