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四大体系”建设为支撑 推进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

文摘   2024-11-04 17:02   青海  

  人口老龄化是社会发展的重要趋势,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体现,也是我国今后较长一个时期的基本国情。当前,“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即将收官,亟须加快研究并锚定“十五五”时期老龄工作的改革方向和重点举措。2024年10月25日至26日,第十五次全国民政会议在北京召开,会上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为新时代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注入了强大动力。推动新时代老龄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第十五次全国民政会议的决策部署,统筹谋划、真抓实干,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对老龄工作发展的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对民政工作的领导。这要求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进程中,把党的领导落实到老龄事业全过程、各环节。要坚持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将老龄工作重点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民生实事项目、纳入工作督查和绩效考核范围,切实把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和社会号召力转化为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强大动力,确保老龄工作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行稳致远。
  始终坚定老龄工作的人民立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就是要顺应老年人对美好晚年生活的新期待,聚焦老年人在社会保障、社会参与、养老服务、健康支撑和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急难愁盼,主动作为、精准施策。坚定老龄工作的人民立场,要更加主动将老龄福祉作为价值理念,融入各领域公共政策,不仅覆盖养老和健康政策领域,还要注重在教育、住房、社保、交通、城市规划等领域将老年人的权益和需求作为公共政策制定、公共服务建设的基本考量要素,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为老服务建设,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推动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

 加快建立健全老龄工作发展的
“四大体系”
 

  “十五五”时期,正处于人口老龄化水平由中度向重度演化的关键阶段,也是推动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窗口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需要加快完善老龄工作的政策制度体系、服务保障体系、监督管理体系和社会参与体系,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道路。

  完善老龄工作政策制度体系。系统衔接、协同完备的老龄工作政策制度体系需要各个部门齐抓共管。必须加强各级老龄委、老龄办对老龄工作的统筹协调,完善老龄事业与乡村振兴、科教兴国等各项重大战略的协同,画好“施工图”、立好“任务书”,推动老龄制度安排、政策体系不断健全。全面梳理老龄政策法规,理顺不同部门、不同政策间的工作目标,实现政策协同、资源整合、功能互促。加快修订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研究并出台养老服务法,统筹完善社会保障、养老服务和健康支持体系,优化老年人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制度体系。加快完善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政策的配套举措,清理阻碍老年人继续发挥作用的不合理规定,强化老年教育、老年志愿服务、老年劳动保护,真正立足老年人急难愁盼,出台一批让老年人有获得感的政策举措,谋划一批让老年人可感可及的实事项目。
  系统优化养老服务保障体系。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是养老服务保障体系的“一体两面”,必须统筹优化、互促共进。一方面,养老服务制度体系建设要更具“效度”。加快建设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养老服务网络,科学规划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完善农村互助式养老服务网络,提升农村养老服务质量水平;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能力,积极建设示范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扩大失能照护以及助餐、助浴、助洁、助医、助行、助急等服务供给。进一步完善失能照护为重点的基本养老服务,进一步提升普惠养老服务的规模和质效,以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带动、撬动养老服务事业、产业实现高质量协同发展。另一方面,养老服务队伍建设要更具“温度”。民政事业闪耀着人性的光辉、彰显着社会的良心、坚守着道德的底线、体现着文明的传承,这需要加强为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扩大养老服务队伍规模、稳步提升队伍素质、持续优化队伍结构,不断完善支持养老服务人才发展的政策环境、行业环境、社会环境,健全养老服务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等制度体系,实现人才对养老服务制度体系的反哺,二者共同推动养老服务保障体系高质量发展。
  健全老龄工作监督管理体系。老龄工作监督管理体系建设的首要任务是推进老龄工作标准化建设,以标准化建设带动为老服务优质化、均等化建设。制定老龄工作标准规范体系,要完善基础通用、服务技能、服务管理标准体系框架,制修订一批关键急需的老年用品和服务技术标准,研究制定一批与国际接轨、体现中国特色、服务管理需要的老龄工作标准,支持对老龄工作领域行业组织和机构开展标准化管理。同时,加强对养老服务质量安全的监管,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医养结合、老年助餐、养老社区等新兴领域的监管制度规范,推进各类养老服务项目、流程、价格公开透明,提供质量有保障的养老服务,让老年人安心、放心。
  构建老龄工作社会参与体系。老龄工作社会参与体系构建包括两层意义,即老年人社会参与和市场、社会力量的多元参与。一方面,积极保障老年人劳动就业创业权益,创造适合老年人的多样化、个性化就业岗位,扩大“银龄行动”规模和影响,引导广大老年人积极参与各类社会活动。重视老年人参与基层治理的积极作用,鼓励有条件、有意愿的老年人以志愿服务形式参与基层民主监督、纠纷调解、教体文卫等公共服务。结合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鼓励老年人参与儿童托管、互助养老、扶残助残以及探访关爱特殊困难老年人、残疾人等服务活动。另一方面,大力发展银发经济,强化老年用品和服务供给,推动发展老龄产业新模式、新业态,更好满足老年人多层次需求。积极发展为老公益慈善和志愿服务,建立健全为老志愿服务项目库,引导为老志愿服务与老年人生活服务、健康服务、精神慰藉、法律援助等多元需求有效对接,围绕关爱老年人依法开展慈善募捐、慈善信托等慈善活动。(作者胡宏伟系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侯云潇系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
来源:中国社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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